第三節環境影響評價常用術語
(1)環境要素。環境要素也稱作環境基質,是構成人類環境整體的各個獨立的、性質不同的而又服從整體演化規律的基本物質組分。通常是指自然環境要素, 包括大氣、水、生物巖石、土壤以及聲、光、放射性、電磁輻射等。環境要素組成
環境的結構單元,環境結構單元組成環境整體或稱為環境系統。
1. 研究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相關規劃等
2. 依據相關規定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
1.提出環境保護措施,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2.給出建設項目環境可行性的評價結論
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2) 環境遙感。用遙感技術對人類生活和生產環境以及環境各要素的現狀、動態變化發展趨勢,進行研究的各種技術和方法的總稱。具體地說,是利用光學的、 電子學的儀器從高空(或遠距離)接收所測物體的反射或輻射電磁波信息。經過加 工處理成為能識別的圖像或能用計算機處理的信息,以揭示環境如大氣、陸地、海洋等的形狀、種類、性質及其變化規律。
(3) 環災害。由于人類活動引起環境惡化所導致的災害,是除自然變異因? 素外的另一重要致災原因。其中氣象水文災害包括:洪澇、酸雨、干旱、霜凍、雪災、沙塵暴、風暴潮、海水入侵。地質地貌災害包括地震、崩塌、雪崩、滑坡、泥
石流、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
(4) 環境區劃。環境區劃分為環境要素區劃、環境狀態與功能區劃、綜合環境區劃等。
(5) 環境背景值。環境中的水、土壤、大氣、生物等要素,在其自身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中,還沒有受到外來污染影響下形成的化學元素組分的正常含量。又稱環境本底值。
(6) 環境自凈。進入到環境中的污染物。隨著時間的變化不斷降低和消除的
現象。
(7) 水土保持。研究水土流失規律和防治水土流失的綜合治理措施。
(8) 水源地保護。為保證飲用水質量對水源區實施的法律與技術措施。
(9) 水質布點釆樣。為了反映水環境質量而確定監測釆樣點位,釆集水樣的全過程。
(10) 水質監測。釆用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的分析技術,對地表水、地下水、 工業和生活污水、飲用水等水質進行分析測定與評價的分析過程。
(11) 水質模型。天然水體質量變化規律描述或預測的數學模型。
(12) 生態影響評價。通過定量地揭示與預測人類活動對生態的影響及其對 人類健康與經濟發展的作用分析,來確定一個地區的生態負荷或環境容量。
(13) 生物多樣性。一定空間范圍內各種各樣有機體的變異性及其有規律地 結合在一起的各種生態復合體總稱。包括基因、物種和生態系統多樣性三個層次。
(14) 生物監測。利用生物個體、種群或群落對環境質量及其變化所產生的 反應和影響來闡明環境污染的性質、程度和范圍,從生物學角度評價環境質量的性質、程度和范圍,從生物學角度評價環境質量的過程。
(15) 生態評價: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是在影響識別、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基礎 上進行的。
(16) 生態監測。是觀測與評價生態系統的自然變化及對人為變化所做出的 反應,是對各類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時空格局變量的測定。
(17) 背景噪聲。除研究對象以外所有噪聲的總稱。
(18) 大氣污染。由于人類活動或自然過程引起某種物質進入大氣或由它轉 化而成的二次污染達到一定濃度和持續時間,足以對人體健康、動植物、材料、生態或環境要素產生不良影響或效應的現象。
(19) 大氣樣品釆樣。釆集大氣中污染物的樣品或受污染空氣的樣品,以獲 得大氣污染的基本數據。
大氣質量評價。根據人們對大氣質量的具體要求,按照一定的環境標 準、評價標準和釆用某種評價方法對大氣質量進行定性或定量
環評師準題庫 "中大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
(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