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發電廠和綜合處理廠(20分)
擬建某垃圾焚燒發電廠和綜合處理廠,垃圾焚燒量000t/d,綜合處理600t/d,由垃圾分選、綜合處理、垃圾焚燒發電、生活設施管理區等部分組成。
配套有余熱鍋爐、煙氣凈化裝置、汽輪發電機組,年發電能力1億kW.h。煙囪高度為90m。垃圾綜合處理:生活垃圾進廠后,依次進行大件預分選、粉碎磁選、機械分選、人工精選后,篩上物送焚燒廠焚燒,篩下物送初級堆肥,分選出的橡膠、塑料等可再生利用資源送入再生資源廠房,磚、石、瓦、礫等送填埋場。
項目所在地環境敏感點主要分布在東南方向1.5km處,有居住區,主導風向為北風。
【問題】
1.垃圾焚燒爐煙氣執行什么排放標準?二惡英充分分解的條件是什么?
2.大氣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應包括哪些項目?
3.對環境敏感點的影響如何判斷?
4.垃圾焚燒污染物控制應注意哪些問題?
5.環境風險評價重點是什么?
【參考答案】
1.垃圾焚燒爐煙氣執行什么排放標準?二嗯英充分分解的條件是什么?
垃圾焚燒爐煙氣排放標準執行《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01)。二惡英充分分解的條件是煙氣在爐膛內滯留時間達2S以上及保證爐內煙氣溫度達8500C以上。
2.大氣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應包括哪些項目?
大氣環境質量現狀監測項目應包括TSP、PM10、S02、N02、C0等常規污染物和二惡英、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等特征污染物。
3.對環境敏感點的影響如何判斷?
根據當地氣象條件和周圍環境敏感點與本項目的距離,對環境影響進行具體分析。對于垃圾焚燒發電廠,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于300m;對于垃圾綜合處理廠,須進行惡臭影響分析。如果對環境敏感點有明顯影響,應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護措施。
4.垃圾焚燒污染物控制應注意哪些問題?
垃圾焚燒污染物控制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1)焚燒設備須達到《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01)規定的“焚燒爐技術要求”。
(2)垃圾焚燒爐煙氣排放須達到《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01)規定的發焚燒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對二嚼英排放濃度應參照執行歐盟標準(現階段為0.1TEQn9/m3);必要時加裝脫硝裝置;安裝煙氣自動連續監測裝置;對二嚼英的輔助判別措施提出要求。
(3)注意對酸堿廢水、冷卻水的處置措施;對垃圾滲濾液的處置措施。
(4)產生的污泥或濃縮液應在廠內自行焚燒處理,不得外運處置;爐渣與飛灰應分別處置,飛灰屬危險廢物,應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l8597-2001)及《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進行儲存、處置;鼓勵飛灰綜合利用,但應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5.環境風險評價重點是什么?
環境風險評價重點是二惡英和惡臭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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