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指數法與綜合指數法
指數法是利用同度量因素的相對值來表明因素變化狀況的方法,是建設項目環 境影響評價中規定的評價方法,指數法同樣可將其拓展而用于生態影響評價中。指 數法簡明扼要,且符合人們所熟悉的環境污染影響評價思路,但困難之點在于需明 確建立表征生態質量的標準體系,且難以賦權和準確定量。綜合指數法是從確定同 度量因素出發,把不能直接對比的事物變成能夠同度量的方法。
單因子指數法
選定合適的評價標準,采集擬評價項目區的現狀資料。可進行生態因子現狀評 價:例如以同類型立地條件的森林植被覆蓋率為標準,可評價項目建設區的植被覆 蓋現狀情況;也可進行生態因子的預測評價:如以評價區現狀植被蓋度為評價標準, 可評價建設項目建成后植被蓋度的變化率。
綜合指數法
?分析研究評價的生態因子的性質及變化規律;
?建立表征各生態因子特性的指標體系;
?確定評價標準;
?建立評價函數曲線,將評價的環境因子的現狀值(開發建設活動前)與預 測值(開發建設活動后)轉換為統一的無量綱的環境質量指標。用1?0 表示優劣(“1”表示最佳的、頂極的、原始或人類干預甚少的生態狀況, “0”表示最差的、極度破壞的、幾乎無生物性的生態狀況),由此計算出 開發建設活動前后環境因子質量的變化值;
?根據各評價因子的相對重要性賦予權重;
?將各因子的變化值綜合,提出綜合影響評價值:
(7-1)
式中:——開發建設活動日前后生態質量變化值;
Ehi開發建設活動后i因子的質量指標;
Eqi——開發建設活動前i因子的質量指標;
Wi/因子的權值。
指數法應用
?可用于生態因子單因子質量評價;
?可用于生態多因子綜合質量評價;
?可用于生態系統功能評價。,
4)說明
建立評價函數曲線須根據標準規定的指標值確定曲線的上、下限。對于空氣和 水這些已有明確質量標準的因子,可直接用不同級別的標準值作上、下限;對于無 明確標準的生態因子,須根據評價目的、評價要求和環境特點選擇相應的環境質量 標準值,再確定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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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