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評價項目大氣EIA范圍的確定原則
⑴根據項目排放污染物的最遠影響范圍確定項目的大氣EIA范圍。即以排放源為中心點,以D10%為半徑的圓或2×D10%為邊長的矩形作為大氣EIA范圍;當最遠距離超過25km時,確定評價范圍為半徑25km的圓形區域,或邊長50km矩形區域。
⑵評價范圍的直徑或邊長一般不應<5km。⑶對于以線源為主的城市道路等項目,評價范圍可設定為線源中心兩側各200m的范圍。
大氣污染源調查與分析對象
①一、二級評價項目,應調查分析項目的所有污染源(對于改、擴建項目應包括新、老污染源)、評價范圍內與項目排放污染物有關的其他在建項目、已批復EIA文件的未建項目等污染源。如有區域替代方案,還應調查評價范圍內所有的擬替代的污染源。
②三級評價項目可只調查分析項目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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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