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大氣EIA工作等級劃分方法
⑴計算模式選擇推薦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對項目的大氣環(huán)境評價工作進行分級。結合項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結果,選擇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參數(shù),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影響程度和最遠影響范圍,然后按評價工作分級判據(jù)進行分級。⑵評價工作等級的確定。根據(jù)項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結果,選擇1~3種主要污染物,分別計算每一種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i(第i個污染物,%),及第i個污染物的地面濃度達標準限值10%時所對應的最遠距離D10%。Pi定義為: Pi=ci/coi×100% ⑴ 式中:ci—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出的第 i 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濃度,mg/m3;c0i—第i個污染物的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mg/m3。⑶coi的選用:①一般選用GB3095中1h平均取樣時間的二級標準的濃度限值;②對于沒有h濃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濃度限值的三倍值;③對該標準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參照TJ36中的居住區(qū)大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一次濃度限值。④如已有地方標準,應選用地方標準中的相應值。⑤對某些上述標準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參照國外有關標準選用,但應作出說明,報EP主管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按表 1的分級判據(jù)進行劃分。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Pi 按公式⑴計算,如污染物數(shù)i>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對應的D10%。 表1 評價工作等級
注意事項:⑴同一項目有多個(≥兩個)污染源排放同一種污染物時,則按各污染源分別確定其評價等級,并取評價級別最高者作為項目的評價等級。
⑵對于高耗能行業(yè)的多源(≥兩個)項目,評價等級應不低于二級。
⑶對于建成后全廠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都有明顯減少的改、擴建項目,評價等級可低于一級。
⑷如果評價范圍內包含一類環(huán)境空氣質量功能區(qū)、或者評價范圍內主要評價因子的環(huán)境質量已接近或超過環(huán)境質量標準、或者項目排放的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或生態(tài)環(huán)境有嚴重危害的特殊項目,評價等級一般不低于二級。
⑸對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為主的新建、擴建項目,應考慮交通線源對道路兩側的EP目標的影響,評價等級應不低于二級。
⑹對于公路、鐵路等項目,應分別按項目沿線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務區(qū)、車站等大氣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計算其評價等級。
⑺一、二級評價應選擇本導則推薦模式清單中的進一步預測模式進行大氣EI預測工作。三級評價可不進行大氣EI預測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計算結果作為預測與分析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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