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護士執業資格心理護理知識:心理評估
護士應掌握一定的體檢技能,包括常規生命體征及各系統的檢查(望、觸、叩、聽、嗅等)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和了解病情變化。制定心理護理目標時,應有明確的針對性,是應針對現存的或潛在的心理護理問題淚標應包括具體的達到的結果及時間。在制定心理護理計劃時確制定協助病人達到目的的具體計劃及護理措施,即護囑。
心理評估泡括行為及精神狀態兩方面:
①行為:
行方的發生可分為兩類即言語狩為和非言語行為。言語行為是指說的話,非言語行為是指姿勢。動作、面部表情和聲調等言語以外的行為。以行為為中心,再分析其他心理評估方面。
②精神狀態:
A.一般外表包括表情、衣著、修飾、任何特殊的容貌。
B.動作包括手勢、步態、身體動作的協調、抽搐、顫抖、獰笑、咬指甲、絞扭自己的手、輕踏腳步,不自主移動,精神動作障礙。
C.情感包括無表情或外觀表現恐懼、生氣、憂郁、得意、攻擊、憤恨、焦慮。
D.心情是指對方主觀描述自己的感受。個人顯示的心情是否適合當時情境。
E.言語和溝通包括聲調、說話速度、自發性、連貫性、咬字、言談間隔、潛在的反應(既回答前的歇息)、裝腔作勢、沉默(此項為評估如何說話而不是說話的內容)。
F.思考過程和內容包括先入為主的偏見、關聯性、妄想、人格解體、強迫思想——幻想,語言的邏輯性。
G、大腦感覺中樞包括:
(a)對人、地、時、環境的定向感;
(b)對近期和遠期的記憶和回憶;
(c)計算能力和數學記憶力(順背和倒背7和3的倍數);
(d)一般常識(著名的領導人物、地方、事件、距離);
(e)抽象思考能力,如解答一般性迷語;
(f)知覺的曲解,如幻覺、錯覺。
H、人格形態:
依賴的或獨立的,多疑的或接受的,自大的或自卑的,防衛的或開放的,控制的或松弛的。
I.其他心理方面評估:
(a)動機:個體是否提出有關病情、治療、護理或一般性的需要,要求和希望;
(b)個人能力:是否能辨別個人的長處、語言能力、自我意識、創造力、特殊興趣,與他人溝通的能力;
(c)價值與信念;
(d)生活方式;
(e)正常應付能力:遇到困難如何處理,費時多久才能渡過難關。
J、心理測驗:
目的在區別器官性與精神性異常、測驗智力和評估精神病理學、精神神動力學、人格和感覺。從護理的目的而論,護理工作者應重視個體的心理評估,而給以作出護理計劃。心理測驗分為客觀的和投射的。客觀的心理測驗是質的評估,總括職能傾向和興趣測驗,智力測驗(魏氏成人智力量表)。及多重人格量表測驗。投射的心理測驗是測驗對刺激的反應、反射個體的幻想和個人適應能力。如完成句子測驗,畫人像測驗等。
H、心理護理診斷:
護理診斷是對一個人生命過程中的生理、心理、社會文化、發展及精神方面健康問題的說明,這些問題是屬于護理職責范圍以內,能用護理方法解決的。護措診斷分類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在1986年召開的國際護理診斷會議上決定的,是用人類反應型態作為護理診斷分類依據。另一種是按功能性健康型態來分類。有關心理反應方面的護理診斷常見的有:
A、社交障礙:個人社會交往不足、過多或無效。
B、社交孤立:個人經受到了孤獨,并感到是被人強加予的消極或威脅的狀態。
C、角色紊亂:個人感受自己的角色有所改變,受到干擾,有角色沖突。
D、父母不稱職:父母不能創造,個能促進撫育子女個長發展的良好條件的狀態。
E、家庭應付能力低下:家庭原來有效的功能因經受應激原的挑戰而處于失調的狀態。
F、精神困擾:對個人的希望、信息、對社會的準則的看法發生紊亂、內心沖突、精神空虛、產生懷疑,行為和情感的異常表現。可以是對各種健康問題。情境和矛盾的一種心理反應.
G、思維過程異常。由于性格和智力的應付機制障礙所引起的認知活動異常,如思想意識、對現實的態度以及對問題的解決、判斷和理解方面受到干擾的狀態。
H、調節功能受損:個人不能改變其生活方式或行為,以適應其健康狀況的變化。
I、絕望:個人處于自認為走頭無路,沒有能力活動的狀態,凡事被動、反應降低、感情淡漠。
J、個人應對無效:在個人面臨生活需求和角色責任時,其適應行為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障礙,自訴無力應對。
K、防衛性應對:基于自我保護型態,個人處于反復表現錯誤的、過分自信的自我評價狀態。這種自我保護型態是為了防衛,對肯定自我利益所感到的潛在的威脅。
L、無效性否認:有意或無意地企圖否認對某一事件的認識或意義,來減少有害于健康的焦慮或恐懼的狀態。
M、不合作(特定的):病人表示愿意合作,但以后由于某些因素影響而沒能執行,自己也無力設法減少或消除妨礙獲得成功的因素
N、決擇沖突(特定的);當面臨選擇與危險、失取,或對個人生命價值的挑戰有關的競爭性行為時。對所要采取的行動無法確定的狀態。
O、睡眠型態紊亂:因睡眠混亂(中斷或不足)引起了不適,或干擾了生活方式。
P、蜈樂能力缺陷:個人處于對娛樂和活動的刺激不能產生興趣、參與感降低的狀態。由于沒有活動而抑郁,訴說無聊。
Q、自我形象紊亂;個人在感知自己身體形象方面受到干擾。由于身體部分缺失或喪失功能,或有認知或感受的改變。在情境方面由應激引起或其他心理社會因素引起。
R、自尊紊亂:個人對各自我或自我能力的評價或感覺是消極的;表現自我否定、犯罪感。
S、情境性自我貶低;一種自我消極的評價或感覺,是以前自我肯定的人在個人失敗或情況變化時出現的反應。
T、感知改變;個人處于所接受的刺激有量或型態方面的改變的狀態,伴有對這些刺激的減弱、夸大、曲解或損害的應。
U、疼痛:個體經受或敘述有嚴重不適或不舒服的感覺。
V、預感性悲哀:在實際失落前發生的、種悲哀反應狀態。
W、焦慮:一種模糊筋不適感,其來源對個人來說通常是非特異的和不可知的。焦慮本人不能識別威脅。
X、恐懼:由于一種被認為是危險的明確來源所引起的懼怕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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