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護士資格考試輔導《基礎護理學》復習講義:第八節(四)
第八節 病人飲食的護理
四、出入液量的記錄
(一)目的
正常人每晝夜的液體攝入量和排出量保持動態平衡。記錄病人24小時出入液量,可以了解病情,為明確診斷、確定治療方案、制訂護理計劃提供依據。適用于休克、大面積燒傷、大手術后,以及心臟病、腎病、肝硬化伴腹水等病人。
(二)記錄的內容和要求
1.每日攝入量
(1)內容:包括每日飲水量、輸液量、輸血量、食物中的含水量等。
(2)要求:病人飲水容器應固定,以便準確記錄;固體食物應記錄其單位數目及所含水量。如饅頭一個(50g),含水量25ml等。
2.每日排出量
(1)內容:包括尿量、糞便量,以及其他排出液,如胃腸減壓吸出液、胸腹腔吸出液、痰液、嘔吐液、傷口滲出液、膽汁引流液等。
(2)要求:測量應準確,記錄應及時。能自行排尿的病人,可記錄每次尿量,24小時總計,也可將尿液集中倒在一個容器內,定時測量記錄;對尿失禁的病人應采取接尿措施,必要時采取留置導尿,以保證計量準確。
(三)記錄方法
1.出入液量可先記錄在出入液量記錄單上,晨7時至晚7時,用藍筆;晚7時至次晨7時,用紅筆。
2.晚7時,作12小時的小結;次晨7時,作24小時總結,并記錄在體溫單相應欄內。
3.記錄要求準確、及時、具體,字跡清晰。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