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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介紹

發表時間:2014/5/19 16:26:14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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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指南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介紹
考試簡介

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專業劃分

一、護士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專業工作的人員;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護理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含護理學、內科護理、外科護理、婦產科護理、兒科護理、社區護理六個亞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初級護士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初級護士考試在兩天內完成四個科目的考試,考試方式采用筆試方式。

二、護士資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除護理學(初級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護理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注:2010年度護理學初級(士)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自2003年起,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考試并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凡符合護理專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本專業的考試。

(三)高級護理專業技術資格擬實行考評結合的方式,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三、護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

通過護理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所需的其他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報名時間

2017年執業護士資格開報名時間暫未公布,請參考2016年執業護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2016年執業護士考試報名將繼續采用網上預報名方式(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 com),報名日期為1月12日至1月31日,部分考區實行網上繳費。完成網上報名者須于1月13日至2月5日期間,持打印的報名申請表(學校或單位、人事檔案所在地審核并蓋章)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安排及確認地點參照考區、考點公告)。

報考條件

根據2010年7月1日實行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報名參加2017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預計如下: 第十二條 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尚未公布,請參考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第十三條 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

(三)近6個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四)本人畢業證書;

(五)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當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報名。學校可以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申請人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第十四條 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者,應當按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考試費。

相關說明:

第二十條 軍隊有關部門負責軍隊人員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成績發布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居民符合本辦法規定和《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或者內地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報名方式

2017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暫未公布,請參考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5月14日,考試科目為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采用紙筆考試方式。據具體承擔此項考試工作的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介紹,2016年考試的報名工作將于1月12日全面啟動。

根據《護士條例》及《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有關規定,凡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考試報名將繼續采用網上預報名方式(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 com),報名日期為1月12日至1月31日,部分考區實行網上繳費。完成網上報名者須于1月13日至2月5日期間,持打印的報名申請表(學校或單位、人事檔案所在地審核并蓋章)及相關的證件、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安排及確認地點參照考區、考點公告)。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隨時查詢報考狀態,通過資格審核者須于4月23日至5月16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2015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下載打印成績單。考試通過考生領取的合格證明將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請妥善保管。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詳情
考試時間
   2017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暫未公布,請參考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5月14日。
考試大綱

    一、考試方法
    (一)題型與題量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試題全部采用選擇題。試題題型采用包含臨床背景的題型,主要使用A2、A3/A4型題(題型示例見附件),逐步增加案例分析、多媒體試題,輔以少量考查概念的A1型題。
    考試分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每個科目題量為120~160題。
    (二)評分與分數報告采用計算機閱卷評分。對考試成績合格考生,提供考生成績單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考核內容
    (一)試卷內容結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試卷內容結構包括三個方面。它們分別是:
    1.主要的護理任務
    2.完成任務所需要運用的護理知識
    3.各類常見疾病每道試題可以包括以上三個方面,即以常見疾病為背景,運用所學知識完成某一特定的護理任務。
    例如:患者,男,78歲,患原發性高血壓26年,并發心力衰竭入院。醫囑口服地高辛。護士給患者應用地高辛前,首先應評估的內容是:
    A.心率、心律 B.24小時尿量C.呼吸頻率D.血壓E.水腫程度本題主要考查針對高血壓合并心力衰竭患者(疾病背景),護士應在執行用藥前運用所學的護理學知識(藥理學知識)對患者進行評估(任務)。
    (二)考試涉及的主要護理任務
    主要護理任務是指在臨床工作初期(0~3年)的護士,在執業活動中常見的護理工作任務。考試所涉及的護理任務共有7類,分別是:
    1.照護患者,滿足患者基本需求:
    執行患者日常護理活動以及護理特有的操作(如日常生活照護、測量生命體征、移動患者、保持患者體位;執行護理特定操作如傷口護理、置入導尿管、進行靜脈輸液等)
    2.與協助治療相關的任務:
    進行安全的用藥、協助治療的活動(包括:檢查配伍禁忌、按正確程序給藥、按照不同方法/途徑給藥、觀察藥物效果/不良反應等)
    3.溝通、協調活動:與患者進行溝通,滿足患者心理需求(包括:評估患者/家庭支持系統、應對和維護等)以及在一個醫療團隊中進行有效的溝通交流
    4.評估/評價活動:執行對患者的評估/評價(如評估生理狀況、采集各類標本、評價實驗室檢查結果、觀察治療效果、進行重復評估的程序等)
    5.保證患者安全:向患者提供安全而有效的治療和康復環境(如保護患者不受各種傷害的威脅、提供安全的護理環境、評估患者護理工具的安全有效性等)
    6.健康指導:向患者和家庭提供教育支持(評估知識水平、解釋目前患者情況、提供健康知識和護理信息等)
    7.倫理/法律活動:執行與護理工作中倫理法律方面有關的活動(如:保護患者隱私、按規定報告特定事件等)
    (三)考試涉及的知識模塊
    有關的知識模塊是指護士在完成上述護理任務時,所體現的相關知識的要求,主要包括與護理工作緊密相關的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與護理工作有關的社會醫學、人文知識。
    考試涉及的知識包括:
    1.護理工作需要的醫學基礎知識:現代醫學的基礎知識,包括:人體生命過程;解剖、生理、病理與病理生理、藥理、心理、免疫醫學微生物和寄生蟲、營養、預防醫學等知識。
    2.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護理工作中所需要的臨床知識和技能,是考試的主要部分。包括:基礎護理技能,疾病的臨床表現、治療原則,健康評估,護理程序及護理專業技術,健康教育以及適量

考試題型
2017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題型尚未公布,請參考2016年護士資格考試采用A1、A2、A3/A4型試題,各類試題題型介紹與樣例如下:

1.A1型題(單句型最佳選擇題)

A1型題以簡明扼要的提出問題為特點,考查考生對單個知識點的掌握情況。

A1型試題樣題:

腰椎穿刺后,患者應去枕平臥的時間為:

A.1~2小時

B.3~4小時

C.4~6小時

D.10~12小時

E.24小時

2.A2型題(病歷摘要型最佳選擇題)

A2型題以敘述一段簡要病歷為特點,考查考生的分析判斷能力。

A2型試題樣題:

患者,男,30歲。30分鐘前因汽車撞傷頭部發生顱前窩骨折入院,采取保守治療。對此患者的護理措施不正確的是:

A.床頭抬高15~20度

B.抗生素溶液沖洗鼻腔

C.禁忌堵塞鼻腔

D.禁止腰椎穿刺

E.保持外耳道、口腔、鼻腔的清潔

3.A3型題(病歷組型最佳選擇題)

A3型題以敘述一個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情景,針對相關情景提出測試要點不同的、2~3個相互獨立的問題。

A3型試題樣題:

(1-3題共用題干)患者,男,40歲。飽餐后出現上腹部劇痛3小時,伴惡心、嘔吐就診。初步體格檢查:神智清楚,腹部平,全腹明顯壓痛,呈板樣強直,腸鳴音消失。

1.分診護士應首先判斷該患者最可能為:

A.急腹癥,懷疑胰腺炎

B.癔癥

C.消化道感染,懷疑傷寒

D.中樞神經疾病,懷疑腦疝

E.外傷,懷疑盆腔骨折

2.分診護士最恰當的處理是:

A.優先普通外科急診

B.優先神經外科急診

C.急診按序就診

D.回家繼續觀察

E.進一步詢問病史

3.腸鳴音消失的原因最可能是:

A.腸穿孔

B.腸血運障礙

C.機械性腸梗阻

D.劇痛而不敢腹式呼吸

E.炎癥刺激而致腸麻痹

4.A4型題(病歷串型最佳選擇題)

A4型題以敘述一個以單一患者或家庭為中心的臨床情景,擬出4-6個相互獨立的問題,問題可隨病情的發展逐步增加部分新信息,以考查臨床綜合能力。

A4型試題樣題:

(1~4題共用題干)患者,男,63歲。確診慢性阻塞性肺病近10年,因呼吸困難一直需要家人護理和照顧起居。今晨起大便時突然氣急顯著加重,伴胸痛,送來急診。

1.采集病史時應特別注意詢問:

A.胸痛部位、性質和伴隨癥狀

B.冠心病、心絞痛病史

C.吸煙史

D.近期胸部X線檢查情況

E.近期服藥史如支氣管舒張劑、抗生素等

2.體檢重點應是:

A.肺下界位置及肺下界移動度

B.肺部啰音

C.病理性支氣管呼吸音

D.胸部叩診音及呼吸音的雙側比較

E.頸動脈充盈

3.確診最有價值的輔助檢查是:

A.B型超聲顯像

B.心電圖

C.X線透視或攝片

D.MRI

E.核素肺掃描

4.[假設信息]經檢查確診肺氣腫并發左側自發性氣胸,其治療擬選擇胸腔插管水封瓶引流。護士應向患者解釋,引流的主要目的是:

A.維護已經嚴重受損的肺功能,防止呼吸衰竭

B.縮短住院時間

C.防止形成慢性氣胸

D.防止胸腔繼發感染

E.防止循環系統受擾和引

查詢時間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報名時填寫的證件號碼(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登錄唯一官方網站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查詢成績,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考生成績單由報名考點發給考生。

護士考試成績合格者,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合格標準
 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預計為:專業實務67分,實踐能力65分。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
證書領取
一、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條件根據《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護士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未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

二、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

三、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準:

(一)無精神病史;

(二)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三)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四、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準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并書面說明理由。《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注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注冊日期和執業地點。《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制。

六、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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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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