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提問:您好,我在2011年通過護士考試后,因為選擇從事其他工作,所以一直沒有注冊。現在準備回歸本專業的工作,已經找到工作單位,但是我當時的成績資格證書丟失了,注冊中有需要,請問要怎么補辦?
醫學教育網回復:可以補辦,參考如下:
1.考生向所在的考點提供申請補辦成績單的材料,包括本人申請報告(務必注明需補辦成績單的年度)、身份證及準考證復印件(丟失的由單位出具證明材料)、考生本人聯系方式及通訊地址。
2.各考點受理考生補辦成績單申請,審核蓋公章后寄至考區。
3.考區于每月15日前將匯總的補辦申請寄至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經審核后,于10個工作日內將補辦的成績單寄至考區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提示:每個地方衛生部門規定不一樣,具體咨詢當地衛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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