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提問:您好。我是一名護士,最近醫院神經外科一位老同事正在重新注冊護士執業證,我不是很清楚這種狀況,我記得護士執業證不是在工作之前就已經注冊過嗎,還需要再次注冊嗎,請問需要重新注冊護士執業證都有哪些情況?
醫學教育網老師回復:您好,重新申請注冊護士執業證書的條件是:
(一)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
(二)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具體的內容請參考醫學教育網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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