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和公司概述
(一)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法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公司法是一種組織法。
(2)公司法是一種行為法。
(3)公司法是一種強制性規范較多的法律。
(二)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種類
1.公司的概念
一般認為,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設立并登記的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特征
公司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的社會經濟組織。
第二,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
第三,公司必須是企業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公司的種類
對于公司,可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從股東的責任角度可以分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無限責任公司和兩合公司4種。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形式僅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國有獨資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是指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務院確定的生產特殊產品的公司或者屬于特定行業的公司,應當采取國有獨資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公司形式。兩合公司是由無限責任的股東和有限責任的股東組成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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