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考前沖刺題
案例分析題
1. 某市國稅局接到群眾舉報,市屬某工貿公司有進貨不入賬,企圖逃稅的行為,經查證責令該公司在5日內繳納稅款。第2天該公司不但未去繳稅,反而將賬戶上的資金轉走,稅務局得到消息后,便責令該公司提供納稅擔保。該公司到市政府找到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向國稅局做了口頭納稅保證。國稅局不同意,最后該公司以庫存原材料做了納稅擔保。
根據上述資料選擇正確答案。
<1>、國稅局責令該公司提供納稅擔保的時間()。
A.太早了
B.太晚了
C.非常恰當
D.無所謂
<2>、國稅局不同意公司主管部門提供納稅擔保是因為()。
A.主管部門未作書面保證
B.主管部門沒有擔保資格
C.國稅局不信任主管部門
D.主管部門無經濟能力
<3>、該公司在上述過程中出現的錯誤有()。
A.進貨不入賬
B.轉移賬戶資金
C.找主管部門擔保
D.以庫存材料作擔保
<4>、如果擔保期滿后該公司不繳稅,國稅局的對策是()。
A.變賣公司庫存材料抵繳稅款
B.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C.找回公司轉移出去的資金
D.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本題中,若該公司沒有提供納稅擔保,國稅局的對策是()。
A.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暫停支付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及滯納金的存款
B.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C.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財產
D.扣押、查封、拍賣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
E.書面通知納稅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2. 甲國居民有來源于乙國經營所得100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50萬.甲乙兩國經營所得的所得稅稅率分別是50%,40%;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所得稅率分別為10%,20%.回答:
<1>、在分項抵免法下,來源于乙國所得的抵免額為()。
A.55萬
B.50萬
C.45萬
D.0
<2>、在分項抵免法下,甲國應對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稅為()。
A.55萬
B.10萬
C.5萬
D.0
<3>、目前解決國際重復征稅最有效的方法是()。
A.低稅法
B.扣除法
C.免稅法
D.抵免法
<4>、能夠徹底免除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是()。
A.低稅法
B.扣除法
C.免稅法
D.抵免法
<5>、()是稅收抵免的延伸,是以稅收抵免的發生為前提的。
A.稅制要素
B.國際稅收
C.重復征稅
D.稅收饒讓
3. 某生產企業,2010年有關會計資料如下:
(1)年度會計利潤總額為300萬元;
(2)全年銷售收入為3000萬元;
(3)“管理費用”中列支的業務招待費30萬元,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500萬元;
(4)“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的稅收罰款1萬元,公益性捐贈支出25萬元;
(5)“投資收益”中有國債利息收入5萬元,從深圳某聯營企業分回利潤17萬元,己知聯營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15%。
假設該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因素。
<1>、可以在稅前列支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為()元。
A.100000
B.150000
C.180000
D.300000
<2>、下列有關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項目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稅收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
B.本例中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
C.本例中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能全額在稅前扣除
D.贊助支出可以在稅前扣除
<3>、下列關于投資收益的稅務處理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屬于不征稅收入
B.從被投資企業分回的利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C.從被投資企業分回的利潤應補繳企業所得稅
D.從被投資企業分回的利潤屬于免稅收入
<4>、不得在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金額為()萬元。
A.50
B.260
C.410
D.450
<5>、該企業2010年應納企業所得稅為()元。
A.852500
B.860000
C.872500
D.880000
4. 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2010年10月有關生產經營業務如下:
①銷售A產品給某商場,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20萬元;同時,開具普通發票,取得銷售A產品的送貨運輸費收入7.65萬元。
②銷售B產品,開具普通發票,取得含稅銷售額17.45萬元。
③將試制的一批應稅產品用于本企業基建工程,成本價為19萬元,成本利潤率為13%,該新產品無同類產品市場銷售價格。
④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支付的貨款30萬元、進項稅額4.8萬元,貨物驗收入庫。
請根據材料回答下列問題:
<1>、該企業銷售A產品的銷項稅額為()萬元。
A.19.3421
B.20.1293
C.21.5115
D.24.3781
<2>、該企業銷售B產品的銷項稅額為()萬元。
A.2.5355
B.1.8702
C.2.2801
D.2.4508
<3>、該企業自用新產品的銷項稅額為()萬元。
A.2.8079
B.3.4625
C.3.9086
D.3.6499
<4>、關于該企業10月份應繳納的進項稅額,說法不正確的是()。
A.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B.外購貨物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4.8萬元
C.外購貨物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5.1萬元
D.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2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5>、該企業10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萬元。
A.27.5095
B.22.7095
C.22.8969
D.27.6969
案例分析題參考答案
1
<1>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納稅擔保的時間。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經責令其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收入的跡象,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的。
<2>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納稅擔保人。國家機關不得作為納稅擔保人。
<3>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查公司違法行為。ABC是錯誤的做法。
<4>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強制執行的措施。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的強制執行措施是變賣公司庫存材料抵繳稅款。
<5>
[答案]:CE
[解析]:本題考查稅收保全措施的內容。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就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納稅人提供不了納稅擔保,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稅收保全措施。CE是稅收保全措施的內容。
2
<1>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分項抵免法的計算。經營所得的抵免限額為50萬,實際抵免額為40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抵免限額為5萬,實際抵免額也為5萬。來源于乙國的總抵免額為45萬。
<2>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分項抵免法的計算。經營所得的抵免限額為50萬,實際抵免額為40萬,所以甲國征收10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抵免限額為5萬,實際抵免額也為5萬,所以甲國征收額為0。總共征收10萬。
<3>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抵免法的內容。解決國際重復征稅最有效的方法是抵免法。
<4>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免稅法的內容。能夠徹底免除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是免稅法。
<5>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稅收饒讓的內容。稅收饒讓是稅收抵免的延伸,是以稅收抵免的發生為前提的
3
<1>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業務招待費的計算。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30×60%=18(萬元),3000×5‰=15(萬元)。所以此處選擇15萬元。
<2>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查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項目。贊助支出是不可以稅前扣除的。
<3>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投資收益的稅務處理。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屬于免稅收入,從被投資企業分回的利潤屬于免稅收入。
<4>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準予扣除的是3000×15%=450(萬元),不準扣除的是500-450=50(萬元)。
<5>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企業所得稅的計算。(300+50+15+1-5-17)×25%=86(萬元)。
4
<1>
[答案]:C
[解析]: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價外費用中就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運輸裝卸費。如果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所以,銷售A產品的銷項稅額:120×17%+7.65÷(1+17%)×17%=20.4(萬元);20.4+1.1115=21.5115(萬元)。
<2>
[答案]:AC
[解析]:銷售B產品的銷項稅額:17.45÷(1+17%)×17%=2.5355(萬元)。
<3>
[答案]:D
[解析]:“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將試制的一批應稅產品用于本企業基建工程,即屬于這種視同銷售貨物的情況。所以,對銷售額的確定按組成計稅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用新產品的銷項稅額=19×(1+13%)×17%=3.6499(萬元)。
<4>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進項稅的規定。
<5>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增值稅的計算。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進項稅額后的余額,即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那么,該企業10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21.5115+2.5355+3.6499-4.8=22.89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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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