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政聯邦制模式。在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間的權力劃分遵循“州余權主義,原則,即在憲法中未指明或者未列舉的聯邦權屬之外的事務,州有權立法和實施。聯邦制下,聯邦(中央)與州(地方)之間的權力關系具有如下特點:一是聯邦(中央)與州(地方)在憲法規定的領域內相對獨立、平等,互不從屬;二是聯邦(中央)與州(地方)都直接對
公民行使權力,每個公民都隸屬于兩級或多級政府;三是聯邦(中央)與州(地方)之間在憲法規定的事務上相互協調。聯邦制下的財政管理體制模式,是指在憲法和相關法律確定的各級政府獨立事權基礎上,
各級政府獨立地行使各自的財權財力,自收自支,白求平衡,自行管理,自成一體的體制模式。在這種體制下,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之間、地方上級財政與下級財政之間沒有整體關系,政府間的財政聯系主要依靠分稅制和轉移支付制度來實現。美國、加拿大、德國、澳大利亞、俄羅斯、墨西哥、印度等國家實行財政聯邦制。
(2)財政單一制模式。財政單一模式下的財政管理體制,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在中央
統一領導下,根據事權劃分及與之相適應的財權財力劃分,統一財政預算和分級管理的一種體制模式。在這種模式下,財政大政方針和主要的規章制度由中央統一制定、安排,地方在中央決策和授權范圍內對財政活動進行管理。財政單一制模式下,地方政府擁有的分權水平較低,自主性較小。法國、英國、日本、韓國、意大利等國實行財政單一制。
2.改革開放后我國財政管理體制的變化
新中國成立以來,從總體上講,我國一直實行統收統支、高度集中的財政管理體制。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國進人改革開放的新時代,以集中為主要特征的傳統財政管理體制,作為分配領域的關鍵環節,率先成為改革開放的突破口。1980年至1993年歷經了三次大的改革。這三次體制改革可以概括為是“包干型”財政管理體制。
(1)1980--1984年“劃分收支、分級包干”體制。這一體翻也稱為“分灶吃飯”體制,其主要內容是按照經濟體制規定的隸屬關系,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圍;地方預算收支的包干基數,按照劃分收支的范圍,以1979年預算收支執行數為基礎,經過適當調整后計算確定;地方上繳比例、調劑收入分成比例和定額補助數核定后,原則上5年不變。
(2)1985--1987年“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干”體制,其主要內容是收入劃分原則上按稅種劃分各級預算收入;支出按隸屬關系劃分中央與地方預算支出。
(3)1988--1993年實行包干財政體制。這種體制規定對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分別實行收入遞增包干、總額分成、總額分成加增長分成、定額上解、定額補助等不同形式的包干辦法。各種包干體制的實行,其積極作用表現在:一是改變了財權高度集中的狀況,逐步擴大了地方財政自主權,調動了地方各級政府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地方政府由原來被動地安排財政收支轉變為主動參與經濟管理,增強了責任心,較好地體現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二是財力分配由過去的“條條”為主改為“塊塊’’為主,中央各職能部門不再下達指標,增強了地方政府的財權,有利于各地區因地制宜地規劃和發展社會經濟事業。三是財政體制一經確定,幾年不變,體制的穩定性和透明度增強;有利于地方制定和執行長遠規劃,保持經濟與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四是財政體制改革帶動了各級財政收入的增長,支持配合了其他領域的改革。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化,包干型財政體制越來越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各種包干體制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體制形式不統一、不規范,表明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還不規范,財力分配存在不合理現象。二是體制的政策目標不明確,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變革始終圍繞財力切割、.財權集散而展開,并側重縱向間財力分配,較少考慮橫向的財政分配關系,沒有形成完整的橫向財政調整體制和機制,對產業結構的調節效果不明顯。三是財政包干制度大多是包死上交中央數或者低彈性增長,中央財政在新增收入中的份額逐步下降,中央財力拮據,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缺乏必要的財力基礎。
為了,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系,更好地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增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能力,1994年國務院對中央和地方間財政管理體制進行了新的構建,取消包干制,實行了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這次改革是新中國財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改革,我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由放權讓利進入到制度創新的新階段。
(四)財政管理體制的作用
1.保證各級政府和財政職能的有效履行
建立財政管理體制的根本目的,是構建一個合理、規范、有效的財政運行秩序和體系,做到財權與事權相統一,為滿足各級政府有效履行所承擔的社會、經濟等職能,提供體制、機制和財力上的保障。
2.調節各級和各地政府及其財政之間的不平衡
在多級政府體制下,各級政府之間和各區域政府之間的經濟發展和收入水平總會存在不均衡的情況,這就需要通過規范的財政管理體制進行有效的調節,將財力較好地區的財政收入通過體制調出一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移給財力不足的地區,使財力不足的地方也能夠取得與其履行職責相匹配的財力。
3.促進社會公平,提高財政效率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財政管理體制要以堅持公平、效率原則為出發點,以促進社會穩定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為基本目標。這是克服市場失靈、有效提供社會發展進步所必需的公共物品和服務、協調不同區域間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內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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