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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師考試中級經濟基礎預習講義(136)
一、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一)知識產權法概述
1.熟悉知識產權的概念,注意知識產權屬于私權。
2.掌握知識產權的特征:
(1)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不具有物質形態的智力成果
這是知識產權的本質屬性,是知識產權區別于其他民事權利的首要特征。
(2)專有性
(3)地域性
(4)時間性
3.掌握知識產權的范圍: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商號權。
(二)著作權法
1.著作權、著作權法的概念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著作權屬于民事權利。掌握著作權的特征:(1)著作權因作品的創作完成而自動產生。(2)著作權突出對人身權的保護。著作權中作者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人身權利,永遠歸作者享有,不能轉讓,也不受著作權保護期限的限制。
2.著作權的客體: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中的作品。
掌握《著作權法》不予保護的對象:①違禁作品;②官方文件;③時事新聞;④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著作權的主體與歸屬
(1)著作權的主體
又稱著作權人,著作權人包括作者以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注意:
為他人創作進行組織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了其他輔助工作,均不視為創作。
繼受著作權人只能成為著作財產權的繼受主體,而不能成為著作人身權的繼受主體,因著作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
(2)著作權的歸屬
著作權屬于作者。注意職務作品、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規定。
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4.著作權的內容
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注意其具體的內容。
類型內容
著作人身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財產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許可使用權、轉讓權、獲得報酬權等。
5.掌握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和限制
著作權的保護期
類型期限
①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保護期不受限制
②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到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到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的限制主要是針對著作權人所享有的財產權利的限制,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利不受任何限制。著作權的限制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①合理使用。②法定許可使用。
6.違反著作權法的法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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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