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收入核算
(一)國內生產總值的含義
考試內容:掌握國內生產總值等基本指標的含義。
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按市場價格計算的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常駐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所生產的全部商品和服務的價值超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商品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駐單位的增加值總和。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駐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所創造并分配給常駐單位和非常駐單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從產品形態看,它是最終使用的商品和服務減去進口商品和服務。
(二)國內生產總值的計算方法
考試內容:掌握國內生產總值的核算方法。
在實際核算中,國內生產總值的計算方法有三種,即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其中,支出法和收入法是核算GDP的兩種主要方法。
(1)生產法:國內生產總值
(2)收入法:國內生產總值生產稅凈額十營業盈余
(3)支出法:國內生產總值總產出—中間投入固定資產折舊十勞動者報酬十總消費十總投資十出口—進口
1.用支出法核算國內生產總值
所謂支出法,即通過核算在一定時期內全部經濟單位(居民、企業、政府、進出口部門),對最終產品的支出總量相加,得出總支出來計量GDP的方法。包括消費支出、固定投資支出、政府購買和凈出口。
從支出方面看,上述四個項目構成了國內生產總值。如果用字母C表示消費,用I表示投資,用G表示政府購買,用(X-M)表示凈出口,用支出法計算GDP的公式可以表示為:
GDP=C+I+G+(X-M)
2.用收入法——也稱為要素成本法核算國內生產總值
用收入法核算國內生產總值收入主要是指提供生產要素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工資、非公司企業業主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公司稅前利潤),也包括一部分非生產要素的收入(主要包括兩部分內容:一類是企業轉移支付和企業間接稅,另一類是資本折舊)。用收入法核算GDP,包括以下一些項目:
按收入法核算所得的國內生產總值為:
國內生產總值=工資+利息+租金+利潤+間接稅和企業轉移支付+折舊+統計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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