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冊計量師考試時間為9月15日為幫助學員更好的參加考試,特編輯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科目《計量專業實務》章節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復習,本節主要闡述一級注冊計量師專業實務相關知識點:考核的內容的評審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7 計量標準考核的內容的評審
7.1 計量標準考核內容為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環境條件、人員、管理制度四個方面。
7.2 計量標準考核的評審
計量標準考核的評審可分為兩步進行:
1)資料審校
計量標準考評員首先對申報的材料進行資料審校,審校的內容主要是:
①《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填寫的內容是否正確;
②申請考核所需要的技術資料是否符合要求;
③所配備的計量器具是否滿足規定的技術要求,并具有有效的檢定證書;
④計量標準器的溯源是否有效;
⑤是否有開展計量檢定/校準項目的現行計量檢定規程和開展校準工作的計量技術規范;
⑥《計量標準技術報告》填寫的內容是否完整、正確;
⑦環境條件是否滿足開展工作的需要。
如所報材料能夠基本滿足申請建立計量標準的要求,則按計量標準考核計劃安排現場考核或函審考核。
2)現場考核或函審考核。
計量標準現場考核的評審內容見計量標準考核評審表(見表1)。考核時其中的任何一項不符合時,限期整改。整改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在改正期內,由承擔考核的計量標準考評員確認已改正后方可通過考核。超過整改期限仍未改正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執行現場考核時,計量標準考評員應當按照計量標準考核評審表的內容逐項進行考核。現場考核結束時,計量標準考評員應當向建標單位說明考核結果,填寫《計量標準現場考核報告》,并在《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考核意見欄中填入考評意見。
計量標準的函審考核,由考評員通過申請考核單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審查所建計量標準是否滿足法制和技術的要求,且具有量值傳遞能力。如考評員認定合格,即在《計量標準考核(復查)申請書》考核意見欄中填入考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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