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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學習的基本理論(上)
重點提示
統觀近幾年全國各省的教師資格認證教育心理學考試,本章的考查重點是:
(1)學習的定義。
(2)學習的主要理論:
嘗試一錯誤學習的基本規律。
經典性條件反射的基本規律。
布魯納的認識一結構學習論。
當今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的基本觀點。
考綱鏈接
1.學習的實質與特征:
(1)學習的概念。廣義的學習指人和動物在生活過程中,憑借經驗而產生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變化。狹義的學習指人類的學習,是在社會生活實踐中,以語言為中介,自覺地、積極主動地掌握社會的和個體的經驗的過程。
(2)人類學習與動物學習的區別。首先,人的學習除了要獲得個體的行為經驗外,還要掌握人類世世代代積累起來的社會歷史經驗和科學文化知識;其次,人的學習是在改造客觀世界的生活實踐中,在與其他人的交往過程中,通過語言的中介作用而進行的;此外,人的學習是一種有目的的、自覺的、積極主動的過程。
2.學生的學習:是在教師的指導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有系統地進行,在較短時間內接受前人所積累的科學文化知識,并以此來充實自己的過程。
3.學習內容:一是知識、技能和學習策略的掌握;二是問題解決能力和創造性的發展;三是道德品質和健康心理的培養。
4.加涅關于學習層次和學習結果的分類:
(1)加涅關于學習層次分類:信號學習、刺激-反應學習、連鎖學習、語言聯結學習、辨別學習、概念學習、規則或原理學習、解決問題學習。
(2)加涅關于學習結果分類:智慧技能、認知策略、言語信息、動作技能、態度。
5.我國心理學家的學習分類:把學生的學習分為知識的學習、技能的學習和行為規范的學習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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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