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將于11月3日舉行,以下是小編根據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大綱為大家整理的教師資格考試備考重點,希望對您全面熟悉教師資格考試課程有所幫助!
課程
1.課程的一般概念
“課程”是指課業及其進程。廣義的課程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所學內容的總和及進程安排。狹義的課程特指某一門學科。在我國,課程具體表現為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學科課程標準)和教科書。
2.制約課程的主要因素
社會、知識和兒童是制約學校課程的三大因素。具體的制約因素有: (1)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發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2)一定時代人類文化及科學技術發展的水平;(3)學生的年齡特征,知識、能力基礎及其可接受性;(4)課程理論。
3.課程類型
根據任務,可以把課程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根據課程的制定者,可以把課程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根據課程的組織方式,課程可分為科目本位課程、相關課程、融合課程、廣域課程、核心課程、經驗本位課程。
4.課程設計的概念
課程設計是指課程結構的編制,既包括課程體系結構整體的編制,也包括具體課程的編制。前者主要解決依據培養目標設置哪些課程和如何設置這些課程的問題,涉及到基本的理論要求和不同形式的優化組合;后者主要解決課程標準問題。
5.課程計劃
(1)課程計劃的概念
課程計劃是課程設置的整體規劃,它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全面安排,具體規定了學校應設置的學科、學科開設的順序及課時分配,并對學期、學年、假期進行劃分。課程計劃是根據教育目的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目標制定的。
(2)課程計劃的內容
①教學科目的設置;②學科順序;③課時分配;④學年編制與學周安排。 (3)課程計劃編制的原則
一是保證實現教育目的與任務,體現課程結構的完整性。
二是依據科學的課程理論,處理好課程系統內部范疇的幾個基本關系,體現基礎性和多樣性。
三是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精簡課程,加強基礎知識教育和有利于發展學生特長;知識體系相對完整,保證學科間的合理關系;注重統一性與靈活性、穩定與變革相結合。
6.教學大綱
教學大綱即學科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
教學大綱是國家對各門學科的教學提出的統一要求和具體規格,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準。
7.教科書
教科書又稱課本,它是根據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編制的、系統反映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教學大綱的具體化。
教科書編寫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有:
第一, 按照不同學科的特點,在內容上體現科學性與思想性。
第二,強調內容的基礎性。
第三,在保證科學性的前提下,必須注意到基本教材對大多數學生和大多數學校的適用性。
第四,在教材的編排上,要做到知-i,J1的內在邏輯與教學法要求的統一。
第五,教科書的編排形式要有利于學生的學習。
第六,教科書的編排要兼顧同一年級各門學科內容之間的關系和同一學科各年級教材之間的銜接。
8.我國小學課程
(1)小學階段課程的性質
小學階段的課程應體現普及性、基礎性和發展性。
(2)我國小學課程設計的原則
①高度的科學性和高度的思想性的統一;
② 以實現教育目的和學校培養目標為最終目的;
③適合小學兒童身心發展的特點。
(3)我國小學課程改革的發展趨勢
①加強綜合性,突出課程的整體教育功能;
②加強實踐性,突出學生自主性、探索性學習;
③加強彈性,體現課程的適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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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