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更好地備考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小編特搜集整理了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心理學重點提示資料,以供大家訓練,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考試順利!
第六章 知識的學習
重點提示
統觀近幾年全國各省的教師資格認證教育心理學考試,本章的考查重點是:
(1)知識及知識學習的類型。
(2)知識直觀和知識的概括。
(3)記憶系統及其特點。
(4)遺忘的理論解釋。
(5)運用記憶規律,促進知識保持。
考綱鏈接
1.知識的含義。
個體通過與環境相互作用后獲得的信息及其組織。其實質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特征與聯系的反映,是客觀事物的主觀表征。
2.知識的類型。
(1)感性知識與理性知識(反映活動的深度不同)。感性知識:主體對事物外表特征和外部聯系的反映。理性知識:主體對事物本質特征與內在聯系的反映。
(2)陳述性知識與程序性知識(反映活動的形式不同)。
陳述性知識:也叫描述性知識,是個人能用言語進行直接陳述的知識。
程序性知識:也叫操作性知識,是個體難以清楚陳述,只能借助于某種作業形式間接推測其存在的知識。
(3)具體知識與抽象知識(反映活動的內容不同)。
具體知識:是對于一定時間和地點發生的事實或事件的反映,是對我們看到或聽到的事情的心理再現。
抽象知識:是對已知事實的概括性的反映,表現為概念原理、公式、原則等。
3.知識學習的類型: (1)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命題學習(根據知識的重復程度);(2)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并列結合學習(根據新知識與原有認知結構的關系)。
4.知識學習的過程。
知識學習主要是學生對知識的內在加工過程。這一過程包括知識獲得、知識保持、知識提取三個階段。
5.知識學習的作用:是增長經驗、形成技能、發展創造力的重要前提。
(1)知識的學習和掌握是學校教學的主要任務之一;
(2)知識的學習和掌握是學生各種技能形成和能力發展的重要基礎;
(3)知識學習是創造性產生的必要前提。
6.知識的獲得是知識學習的第一個階段。
知識獲得的兩個環節是:知識直觀和知識概括。
7.知識直觀。
(1)類型:①實物直觀;②模像直觀;③言語直觀。
(2)提高知識直觀的效果:①靈活選用實物直觀和模像直觀;②加強詞與形象配合;③運用感知規律,突出直觀對象的特點;④培養學生的觀察能力;⑧讓學生充分參與直觀過程。
8.知識概括。
(1)類型:感性概括、理性概括。
(2)如何有效進行知識概括:①配合運用正例和反例;②正確運用變式;③科學地進行比較;④啟發學生進行自覺概括。
9.錯誤觀念。即個體日常直覺經驗中與科學理論相違背的知識體系。
10.錯誤觀念的性質: (1)廣泛性;(2)自發性;(3)頑固性;(4)隱蔽性。
11.錯誤觀念轉變的條件: (1)對現有觀念的不滿;(2)新觀念的可理解性;(3)新觀念的合理性;(4)新觀念的有效性。
12.促進錯誤觀念轉變的教學: (1)創設開放、相互接納的課堂氣氛;(2)傾聽、洞察學生的經驗世界;(3)引發認知沖突;(4)鼓勵學生交流。
13.記憶系統及其特點。(1)瞬時記憶。貯存時間約為0.25~2秒。(2)短時記憶。保持時間約為2秒到1分鐘。(3)長時記憶。保持時間從1分鐘以上到許多年甚至終身。
14.遺忘及其進程。(1)遺忘是指識記過的事物不能或者錯誤的再認或回憶。(2)艾賓浩斯遺忘曲線:遺忘的發展是不均衡的,其規律是先快后慢,呈負加速型。
15.遺忘理論。(1)痕跡衰退說:由記憶痕跡衰退引起,消退隨時間推移自動發生。(2)干擾說:前攝抑制、后攝抑制。是由于在學習和回憶之間受到其他刺激干擾的結果。(3)同化說:實質是知識的組織與認知結構簡化的過程。(4)動機說:遺忘不是保持的消失而是記憶被壓抑。
16.運用記憶規律,促進知識保持: (1)深度加工材料;(2)有效運用記憶術;(3)進行組塊化編碼;(4)適當過度學習;(5)合理進行復習。做到及時復習、分散復習、反復閱讀結合嘗試背誦。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