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201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
面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
根據《甘肅省教育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甘教師〔2015〕3號)和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等7部門《關于印發2015年選拔4900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號)要求,為了做好我省2015年國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基層幼兒園教師崗位招聘的面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對象
按照上述兩個《實施細則》的要求,中小學教師崗位招聘面試對象為報考2015年“特崗計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已經與志愿服務縣(市、區)簽約的2015年農村教育碩士直接安排進入特崗計劃,不再參加面試;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對象為參加甘肅省2015年選拔3520名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事業崗位工作中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生和報考2015年“特崗計劃”小學崗位學前教育方向的考生。
二、面試時間
2015年8月1日-8月10日為全省統一面試時間,具體時間由各地確定,并報送省教育廳備案。
三、面試人員確定
(一)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人員按照“特崗計劃”各設崗縣(市、區)招聘崗位和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嚴格按照崗位招聘計劃的120%掌握。對不足3:1報考比例的崗位且無法調整的,由各設崗縣(市、區)劃定最低控制線,最低控制線應于7月19日前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備案;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人員由市(州)人社局按招聘項目分配指標的120%取整(凡出現小數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縣(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分送到市(州)教育局。
(二)各地在面試前須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被舉報并經查實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一律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面試比重
面試實行百分制,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五、面試組織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教育局、人事局為面試工作的責任主體,組織實施好本地區面試工作。各市(州)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對當地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整體安排部署,確保面試工作安全平穩。領導小組組長由各市(州)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擔任,成員單位包括教育、人社、監察、財政等部門,辦公室設在市(州)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州)教育局局長兼任,負責統籌協調推進面試各項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市(州)教育局、人事局應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甘肅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面試辦法的通知》(甘教廳〔2013〕73號),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教師招聘面試工作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做好考官遴選、試題命制、考點設置、面試組織、成績公布、考務紀律等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備案。各市(州)面試考官要采用異地交流的方式,不同縣域之間的考官交叉面試,保證每個考場都有縣域外考官。同時,面試考官要實行差額挑選、抽簽定崗的方法,按照需要量1:1.2的比例確定考官人數,并在現場抽簽分組,確保公平公正。
(三)遴選培訓考官。各市(州)要高度重視面試考官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公道正派;具有扎實的學科(領域)專業知識或豐富的學前教育管理經驗,分析概括能力、判斷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較強;從事學前教育管理、業務指導或幼兒園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從事學前教育專業教學或研究工作10年以上”作為遴選考官的基本條件。各地要建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面試考官庫,加強面試考官培訓,組織學習有關規定,規范面試程序,明確職責要求,統一思想認識,統一評分標準,確保評分客觀公正。
(四)嚴格面試紀律。面試實行主考官負責制,面試成績認定實行考官終身負責制,各地要與考官簽訂《面試考官責任書》,責任書要對考官評分、回避、保密等方面作出嚴格規定。同時,要嚴格面試紀律,制定面試相關規章,強化面試組織紀律,強化考官紀律約束,明確職責,責任到人 。為了增強考官的責任意識,市招考辦所有每個面試小組應由5-7名考官組成(其中主考官1人),一般由高校學前教育專家、幼兒園園長和骨干教師等組成。對面試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影響面大,關注度高。今年,我省首次加大了面試成績比重,組織工作復雜、任務繁重。各市州面試工作領導小組要給予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好職責,認真落實好各環節的工作,做到面試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確保本地區面試工作平穩。
(二)完成時限。各市州要將“特崗計劃”小學學前教師崗位和農村基層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工作統籌安排、同步進行,錄取工作必須于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同時將結果分別報送省教育廳和省人社廳,并做好補錄的準備工作。
(三)加強監督。各市州要加強對面試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建立投訴舉報快速處理機制,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及時受理有關投訴或者舉報,接受社會監督,并將監督電話報省教育廳。要積極回應社會關注,密切關注網絡、媒體等輿論動態,加強輿情研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將組織有關部門對14個市(州)的面試工作進行巡視。
省教育廳監督電話:0931-8885518
省人社廳監督電話:8885635
省教育廳聯系人:王琦 聯系電話:0931-882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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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