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3、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的中小學教師主要補充到農村初中和小學,總計劃55名,具體招聘學校、崗位(學科)、招聘條件及要求詳見 “2013年下半年東至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專業、學歷、年齡等條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于2013年12月10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chzpta.gov.cn)、池州人才網(http://chizhourc.ahhr.com.cn)、東至縣政府網(http://www.dongzhi.gov.cn/)、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dzldj.gov.cn/)、東至教育體育網(http://www.dzjy.gov.cn/)、東至電視臺等網站和媒體統一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9日— 1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節假日不休)。
2、報名方式及報名地點: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報名地點在縣教育局2樓會議室(地址:堯城路27號,聯系電話:0566-7026920)。
3、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的《2013年下半年東至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二)。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其中,屬東至縣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報考人員按崗位(學科)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學科),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5、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予以公告。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農村偏遠小學的招聘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它崗位。
6、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13年12月27日8:00-17:30在縣教育局2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7、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每人收取筆試費90元(每科45元,兩科計9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在報名時,攜帶以下證明材料申請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三)考試
1、筆試
⑴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是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和《崗位專業知識》(滿分為120分)。
⑵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3年12月28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在東至教育體育網公布。
⑶對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服務西部志愿者的大學生),按規定程序審核公示無異議后,筆試每科成績增加2分。考生在報名時一并提供加分所需材料,經審核合格后予以公示,逾期不再補辦。
⑷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按照《教育綜合知識》×0.3+《崗位專業知識》÷1.2×0.7合成,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兩個科目成績合成前相加低于120分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試講及下一程序。
2、試講
根據筆試總成績和招聘計劃數,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同一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達到10名及以上的,按照1:2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試講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
試講滿分為100分,具體時間、地點等見試講通知書。
設定試講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試講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及下一程序。
3、最終成績
考生最終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0.5+試講成績×0.5計算,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最終成績和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筆試總成績再相同的,以《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2)體檢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對象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體檢資格。被取消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的按參加試講人員的最終成績依次遞補2次。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按參加試講人員的最終成績等額遞補1次。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其中同一招聘崗位涉及不同事業單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自愿放棄聘用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1次。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務、考試成績、體檢與考察、聘用等有關信息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至教育體育網站陸續公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局解釋。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0566-7026920
縣人社局:0566-7016873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66-7026613
附件一:2013年下半年東至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表
附件二:2013年下半年東至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至縣教育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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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