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數量
此次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0人,其中初級中學教師30人、幼兒教師30人。
具體招聘崗位及數額詳見《2013年通河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二、招聘對象
詳見招聘計劃。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報考初級中學教師崗位的要求具有統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要求具有普通中等專業及以上學歷;
5、30周歲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兩年以上教學實踐經驗的在職教師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要求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相一致。(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除外)
(二)崗位條件
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其他條件。詳細內容請閱讀《招聘計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
2、報名地點:通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0451-57422408)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
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達不到1:3的,將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4、現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閱讀《誠信承諾書》,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資格確認或聘用審批時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每人交考務費105元,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返還筆試報名費。
(二)筆試
1、筆試時間:擬定于2013年10月下旬(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2、筆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教育教學能力與學科專業知識》、《綜合知識測試》。其中《教育教學能力與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綜合知識測試》滿分為5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二代身份證進入考場(其他證件無效)。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2B鉛筆和橡皮。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2比例的,崗位招聘主管部門對筆試成績進行綜合分析后設定筆試合格線,在合格線以上的,資格確認合格后也可進入面試;考生只考單科或單科成績為零的不能進入資格確認。考生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2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四)體檢考核
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后,將筆試與面試成績總分相加合成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核由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崗位在報考同一崗位人選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時間、地點、及要求,請關注通河縣政府網和用人單位通知。
(五)辦理試用期手續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在通河縣政府網公示七天。公示無異議者,由招聘主管部門發給《考試合格通知書》,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定聘用合同,進行合同鑒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的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各高校規定的畢業時間前未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情況下,應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定《聘用臨時協議》,期間可到用人單位上崗實習。待正式畢業后辦理聘用手續,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待遇。被聘用考生服務期達到規定年限方可申請調動。
五、加分政策
高校畢業生到哈市所屬農村基層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3年內參加本次考試,報考縣直學校的筆試成績加10分、報考鄉鎮學校的筆試成績加15分,服務期滿考核優秀的再加2分;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期滿3年內參加此次考試,報考縣直學校的筆試成績加10分、報考鄉鎮學校的筆試成績加15分。報名時由招聘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政策加分資格確認。
六、招聘紀律和組織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為使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有關規定和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考務安排。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對其處理。
此次招聘工作由通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附:通河縣2013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通河縣2013年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考對象 |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 |
考試科目 | ||||
報考學歷 |
報考專業 |
年齡 |
其他條件 |
||||||
鄉鎮幼兒園 |
幼兒教師 |
30 |
不限 |
統招中專及以上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 |
幼兒教師及以上資格 |
教育教學能力 |
綜合知識測試 |
鄉鎮初級中學 |
語文教師 |
6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中文、漢語言文學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英語教師 |
7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英語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數學教師 |
4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數學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物理教師 |
2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物理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化學教師 |
1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化學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生物教師 |
1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生物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美術教師 |
1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美術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音樂教師 |
1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音樂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地理教師 |
2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地理 |
31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歷史教師 |
1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歷史 |
32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體育教師 |
4 |
不限 |
統招本科及以上 |
體育教育、運動訓練 |
30周歲及以下 |
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
合計 |
60 |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中大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