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東華大學非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學校規定按照公開招聘、公平競爭的原則,面向校外招聘非教師崗位工作人員若干名。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信息與要求
見附件1。
三、用人方式及工資待遇
(一)按事業編制聘用。
(二)工資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標準、規定執行。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流程
報名、資格初審、筆試、實習與面試(職業相關性分析測試)、評審會匯報、公示。
(二)考試等安排
1、報名與資格初審。應聘者最多可同時應聘兩個崗位;原則上同一個崗位符合需求計劃要求的應聘人員不少于5人,方可進入筆試階段。學校根據招聘計劃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初審者安排筆試。
2、筆試及筆試內容。以Email及校園網公告方式通知初審合格進入筆試的考生,以及參加筆試的時間、地點和須知要求。
筆試內容和范圍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時間為120分鐘。
3、實習與面試。原則上每個崗位按1:3—1:5安排面試。學校根據應聘者的筆試成績、招聘崗位數等情況劃定面試基本分數線和崗位面試分數線。在應聘第一志愿崗位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當面試基本分數線以上人選數量不足時,可從第二志愿應聘此崗位、面試成績在基本分數線以上者中調劑。
以Email及校園網公告方式通知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以及面試時間、地點及須知要求。
4、職業相關性分析測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進入職業相關性分析測試環節,采取書面選擇題測試。
5、評審會匯報。學校根據應聘者面試排名與崗位數,確定進入學校非教師隊伍建設委員會評審人選,并以Email及校園網公告方式通知評審會時間、地點及須知要求。
五、報名時間與要求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4年4月30 日止(以郵戳為準)。
(二)報名材料如下:
應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的應聘材料。應聘人員須對本人應聘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1、《個人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
2、個人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如系應屆畢業生請提供培養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復印件一份);
3、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聘書復印件一份;
4、計算機、外語、從業資格和有關技能證書的復印件各一份;
5、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六、其他
1、應聘材料一經收取不再返還,請勿投遞重要材料原件;
2、一人最多應聘兩個崗位;
3、應聘材料請投遞以下地址: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北路2999號東華大學人事處人事科(行政樓356室)
郵 編:201620
收件人:陸老師
附件1: 東華大學非教師崗位招聘計劃.xls
附件2: 個人信息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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