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2建設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應具備的條件和分類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可以分為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兩大類。非企業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業法人、社團法人。企業法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后取得法人資格。
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通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建設單位一般也應當具有法人資格。但有時候,建設單位也可能足沒有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
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表現在其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方能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設工程中的基本主體;(2)確立了建設領域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
企業法人與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關系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職務行為可以代表企業法人。
★施工企業的項目經理,是受企業法人的委派,對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全面負責的項目管理者,是一種施工企業內部的崗位職務。
★項目經理部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無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項目經理部行為的法律后果將由企業法人承擔。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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