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1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網,以頂尖的師資力量、領先的課件技術、嚴謹的教學態度、靈活的教學模式,為廣大201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學員服務,通過名師輔導、視頻授課、專家答疑等多種手段,提供分階段、全方位優質服務,并整理了201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教材,旨在幫助廣大學員輕松過關。
四、債權制度
定義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債是一種法律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的發生根據
債的發生根據,是指在特定當事人之間引起債的發生的法律事實,包括:
(1)合同;(2)侵權;(3)不當得利;(4)無因管理。
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 取得不當利益, 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不能返還或沒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無因管理: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以及直接損失。
相同點 | 表現方式 | 法律后果 | |
不當得利 | 無合同依據; 也無法律根據 |
損人利己 | 返還 |
無因管理 | 損己利人 | 管理費用+直接損失 |
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
按份之債: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連帶之債: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相關文章: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二級建造師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
二級建造師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
二級建造師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