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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培訓講義:掌握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特征水位
2F311011掌握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特征水位
1.水工建筑物按作用如何分類?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作用可分為擋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輸水建筑物、取(進)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以及專門為灌溉、發電、過壩需要而興建的建筑物。
(1)擋水建筑物,是用來攔截水流,抬高水位及調蓄水量的建筑物。如各種壩和水閘以及沿江河海岸修建的堤防、海塘等。
(2)泄水建筑物,是用于宣泄水庫、渠道的多余洪水量,排放泥沙和冰凌。如各種溢流壩、壩身泄水孔、岸邊溢洪道等。
(3)輸水建筑物,是為了發電、灌溉和供水的需要,從上游向下游輸水用的建筑物。如渠道、引水隧洞、渡槽、倒虹吸等。
(4)取(進)水建筑物,是輸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進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揚水站等。
(5)整治建筑物,是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條件、穩定河槽以及為防護河流、水庫、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對岸坡沖刷的建筑物,如順壩、丁壩、導流堤、護底和護岸等。
(6)專門建筑物,是為灌溉、發電、過壩等需要興建的建筑物。如專為發電用的水電站;專為灌溉用的沉砂池、沖砂閘;專為過壩用的升船機、船閘、魚道、過木道等。
2.水工建筑物按用途如何分類?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用途可分為一般性建筑物和專門性建筑物。
(1)一般性水工建筑物具有通用性,如擋水壩、溢洪道、水閘等。
(2)專門性水工建筑物,只實現其特定的用途。專門性水工建筑物又分為水電站建筑物、水運建筑物、農田水利建筑物、給水排水建筑物、過魚建筑物等。
3.水工建筑物按使用時間的長短如何分類?
答:水工建筑物按其使用時間的長短分為永久性建筑物和臨時性建筑物。
(1)永久性建筑物是指工程運行期間長期使用的水工建筑物。根據其重要性又分為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
(2)臨時性建筑物是指工程施工期間暫時使用的建筑物,如施工導流明渠、圍堰等。主要作用是為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創造必要的條件。
4.水利水電工程的等別如何劃分?
答:根據《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00)的規定,水利水電工程根據其工程規模、效益以及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性,劃分為Ⅰ、Ⅱ、Ⅲ、Ⅳ、Ⅴ五等。分等的指標有庫容、防洪、灌溉、治澇、供水和發電等。
5.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級別如何劃分?
答:水利水電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級別應根據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別,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確定為五級,分別為1、2、3、4、5級。堤防工程的級別,應該按照《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98)確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標準主要由防洪對象的防洪要求而定,分別為1、2、3、4、5級。
6.水庫與堤防的特征水位有哪些?
答:水庫的特征水位有:(1)校核洪水位;(2)設計洪水位;(3)防洪高水位;(4)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設計蓄水位、興利水位);(5)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6)死水位。
河道工程特征水位有:(1)設防(防汛)水位。開始組織群眾防汛的水位。(2)警戒水位。當水位達到設防水位后繼續上升到某一水位時,防洪堤隨時可能出險,防汛人員必須迅速開赴防汛前線,準備搶險,這一水位稱警戒水位。(3)保證水位。即堤防的設計洪水位,河流遇堤防的設計洪水時在壩前達到的最高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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