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二級建造師考試網(中大網校下轄注冊巖土工程師考試輔導權威機構),以頂尖的師資力量、領先的課件技術、嚴謹的教學態度、靈活的教學模式,為廣大二級建造師考試學員服務,通過名師輔導、視頻授課、專家答疑等多種手段,提供分階段、全方位優質服務,旨在幫助廣大學員輕松過關 。
6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國務院第279號令即《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必須按程序進行。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是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是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是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四是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五是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62、工程竣工后,法律對發包人承擔的責任有哪些新的規定?
答:《合同法》關于建設工程竣工后的法律規定如下:1、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含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及時進行驗收;2、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
63、《建筑法》對建筑工程交付竣工驗收有什麼規定?
答:《建筑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64、發包人沒有正當理由遲延進行驗收的,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答:發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對工程進行驗收的,應從合同約定的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責任。
65、對竣工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有什麼法律規定?
答:《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和《建筑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66、如發包方擅自使用全部或部分不合格工程,由此引起爭議,應怎樣處理?
答:應按下列不同情況處理:
(1)提前使用的工程質量不合格,但屬于可整改的,或者引起爭議的質量缺陷是外露的、非隱蔽的,應視為發包方放棄要求承包方按合同約定條件履行義務的權利,由此引起的返工、維修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提前使用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屬于無法整改的,或者是隱蔽的,或者屬于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缺陷影響安全使用的,或者是承包方偷工減料,故意降低質量標準而潛伏或遺留的,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費用主要由承包方承擔,但發包方應根據擅自使用的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
67、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簽訂的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哪些內容?
答:協議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1、要求提前的時間;
2、承包人采取的措施及追加合同價款的計算方法;
3、發包人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4、因提前竣工,發包人從而獲得收益,是否雙方分享,如分享如何計算。
68、發包人竣工驗收程序,合同內是如何約定的?
答: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69、合同內對實際竣工日期是如何約定的?
答: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70、什麼條件下發包人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答: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熱門文章:
2011年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精華復習資料匯總一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二級建造師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
二級建造師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
二級建造師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研發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