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二級建造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二級建造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本文整理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相關知識點,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體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一)掌握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通常包括憲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自然資源與環境保護法、刑法與訴訟法。
1、重點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歸屬:如合同法屬民法;公司法屬商法;建筑法屬經濟法;消防法屬社會保障法等。
(二)熟悉法的形式
法律形式主要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國際條約。此外,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特別行政區法律等也屬于我國法的形式。
憲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法律的效力低于憲法,但高于其他的法。行政法規的效力低于憲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規只在本轄區內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規。
地方政府規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規,低于同級或上級地方性法規。
憲法
(一)掌握公民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
2、政治權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會經濟權利:財產權、勞動權、休息權
6、文化教育權利
7、監督權和獲得賠償權
監督權:建議權、檢舉控告權、申訴權
獲得賠償權原因: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
(二)掌握公民的基本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納稅。
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1)自然人
自然人不僅包括公民,還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民事行為能力類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
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無民事行為能力: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2)法人
法人條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其他組織:如合伙企業、法人的分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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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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