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參加2011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各位考生更好的復習建筑設計這部分課程,在此特地編輯整理出2011年二級注冊建筑師建筑設計相關知識點,希望各位同學可以在2011年注冊建筑師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第4.3.3條 縮微閱覽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朝向以北向為宜,避免朝西;
2.不宜設在地下室;
3.宜采用間接照明,閱覽桌上應設局部照明;
4.室內應設空調或機械通風設備。
4.4檔案業務和技術用房
第4.4.1條 檔案業務和技術用房可由縮微用房、翻拍洗印用房、計算機房、靜電復印室、翻版膠印室、理化試驗室、聲像檔案技術處理室、中心控制室、裱糊室、裝訂室、接收室、除塵室、熏蒸室、去酸室以及整理編目室、編研室、出版發行室等組成。應根據檔案館的等級、規模和實際需要選擇設置上述用房。
第4.4.2條 縮微用房可包括資料編排室、縮微攝影室(分大型機室和小型機室)、沖洗處理室、配藥和化驗室、質量檢測室、校對編目室、拷貝復印室、放大還原室、縮微膠片庫和備品庫等。非縮微復制中心,可縮小規模,結合需要組織配套用房。
第4.4.3條 縮微用房宜設于首層,應自成一區,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縮微攝影室應遠離振源,防空氣污染。各設備之間嚴禁燈光干擾。室內地面應堅實平整,便于清洗,墻面不宜采用白色或強反射面。
2.拷貝復印室應環境清潔。地面應防止產生靜電。門窗應密閉,防紫外光照射;應有強制排風和空氣凈化設施;
3.沖洗處理室應嚴密遮光;室內墻裙、地面和管道應采取防護措施;應有上下水,并應有滿足沖洗工藝要求的水質、水壓和水量設施設備;室外應設污水處理池。
第4.4.4條 翻拍洗印用房應包括翻拍室、沖洗室、印像放大室、水洗烘干室。其中翻拍室和沖洗室可與縮微用房的縮微攝影室和沖洗處理室合用。
第4.4.5條 靜電復印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靜電復印室不應設于縮微用房和計算機房區域內。規模較大的檔案館除集中設置專供內部使用的復印室外,還宜另設對外服務的復印室,其位置宜臨近查閱檔案用房設置;
2.每臺復印機的使用面積應按8m2計算;
3.應設獨立的機械排風裝置。
第4.4.6條 中心控制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宜設在首層主要入口附近;
2.室內應設空調或局部空調;
3.與其他用房的隔墻,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h,樓板不應低于1.5h,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第4.4.7條 熏蒸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面積宜為10m2
2.應采用單獨的密閉門;
3.應設有單獨的直達屋面外的排氣管道。根據使用藥品本身的比重,排氣管道室內開口應設在中部或頂部,廢氣排放應符合環境保護有關標準;
4.室內頂棚、墻面及樓、地面材料應易于清潔。為便于沖洗,宜設專用的熏蒸設備。
第4.4.8條 裱糊室內應設加熱電源、上下水設施,并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每個工作人員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0m2。
第4.4.9條 裝訂室內應設計擺放裁紙刀、壓力機及裝訂機的位置。每個工作人員使用面積不應小于8m2。
第4.4.10條 整理編目室、編研室、出版發行室,每個工作人員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0m2,室內宜設固定壁柜。
4.5辦公和輔助用房
第4.5.1條 辦公和輔助用房宜由公共服務用房、辦公室、會議室、文印打字室、值班室、電話機房、空調機房、變電配電室、貯藏室及廁所等組成。不同等級、不同規模的檔案館可根據需要設置上述用房。
第4.5.2條 辦公室宜設置存放工具書的位置或固定壁柜。
第五章 檔案防護
5.1防護內容
第5.1.1條 防護內容應包括外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溫濕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線照射,防塵、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蟲、鼠等)和防盜等。
第5.1.2條 溫濕度要求應根據檔案的重要性和載體等因素區別對待。
第5.1.3條 視聽、縮微等非紙質檔案貯存庫設計,除應答合本規范有關規定外,尚應根據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進行設計。
5.2溫濕度要求
第5.2.1條 特級、甲級檔案館宜采用空調或局部空調,乙級檔案館可采用局部空調。
第5.2.2條 檔案庫房的溫濕度要求應符合表5.2.2的規定。
在選定溫、濕度后,每晝夜波動幅度要求溫度不得大于±2℃、相對濕度不得大于±5%。
檔案庫房的溫濕度要求 表5.2.2
溫濕度范圍 | 采暖期 | 夏季 | |
---|---|---|---|
溫度 | 14~24℃ | 不小于14℃ | 不大于24℃ |
相對濕度 | 45%~60% | 不小于45% | 不大于60% |
熱門文章: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