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常考知識點:法的形式
知識考點:
法的形式和其制定機關。
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法規:行政法規制定機關是國務院;地方性法規制定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制定機關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
特別行政區的法:全國人大或特別行政區。
規章:部門規章的制定機關是國務院所屬部委及直屬機構;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國際條約:國家之間。
配套習題:
【單選題】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經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頒布的規范性文件是( )。
A.憲法
B.行政法規
C.法律
D.行政規章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查法的形式。(1)選項A: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2)選項B: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3)選項C: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經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頒布;(4)選項D:行政規章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部門規章由國務院所屬部委制定。
【多選題】下列規范性文件中,屬于規章的有( )。
A. 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B. 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旅游業管理辦法》
C. 財政部發布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
D.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發布的《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
參考答案:BC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