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申請復核公告
自治區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已于2月23日通過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統一公布。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和我區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實際,現將成績復核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自治區統一安排考生申請復核成績的時間為:2020年3月18日至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可在復核成績申請時間內按照報考單位公布的成績復核申請方式和相關要求(詳見各招生單位公告)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各招生單位接受考生成績復核申請的郵箱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
復核結果由招生單位負責告知考生。
為保障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成績復核不安排考生現場申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020年3月14日
自治區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答題卡(卷)成績復核工作程序
一、碩士研究生成績公布后,考生如需復核成績,須向報考的招生單位(院校)如實填寫《新疆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相關信息,招生單位(院校)負責匯總。
二、統考科目的成績復核工作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自命題科目的成績復核工作由報考的招生單位(院校)負責。
三、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相關工作人員對考生答題卡的各小題得分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結果須經核査人員和紀檢監察人員簽名并加蓋復核成績專用章(或者單位公章)有效。統考科目復核成績有誤的,成績復核人員書面報請教育考試院領導同意后,由信息管理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及時予以更正。自命題科目有誤的,由學校分管校領導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共同簽字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及時進行更正。
四、復核答題卡成績范圍:考生答題卡(巻)是否有漏評、漏閱等;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考生査詢的成績一致等方面。
五、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標準、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