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延邊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西部開發重點建設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點支持建設的大學, 目前我校已擁有2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6個博士學位授權點一級學科,2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學科建設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2大學科門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碩士研究生享受與西部高校相同的招生錄取優惠政策,按國家B類分數線錄取。
一、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暫按2013年國家下達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各專業(領域)擬招生計劃請查閱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6)持境外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考我校臨床學院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專業的考生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全日制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①臨床醫學、麻醉學專業畢業生均可報考臨床學院所設的所有專業;②醫學檢驗專業畢業生限報臨床檢驗診斷學、臨床病理學專業;③醫學影像、放射醫學專業畢業生限報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口腔科學專業畢業生限報眼科學專業。
2.成人、自考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考生:具有《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且達到以下業務水平:獲得省級科研成果證書(前三名)或參加不少于十二門的普通高校本科進修課程學習。
3.跨專業考生:具有《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且具有三年臨床醫師工作經歷。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統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0: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0: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反饋給考生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并寄(送)招生單位。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推免生)、報考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音樂與舞蹈學(130200)專業舞蹈學方向、美術學(1304L1)、藝術設計(1304Z1)專業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音樂(1355101)、美術(135107)專業領域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選擇吉林省延邊州招生辦公室報名點,到延邊州招生辦報名點進行現場照相。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發現偽造證件時可扣留。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將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交報考點,同時寄(送)招生單位;未取得認證報告的考生須向報考點提出書面申請,經報考點批準后方可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未取得認證證明的考生須向招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招生單位批準后方可準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四、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詳見“延邊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五、復試
(一)我校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復試時間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復試前確定。
(三)同等學力及跨學科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四)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及錄取資格。
六、體檢
我校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統一進行。
七、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二種。招收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享受國家少數民族照顧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其中法律(法學)、教育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翻譯碩士、體育碩士、工程碩士等7個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制為二年。
九、學費
根據國家要求2014年起我校向所有新入學的研究生收取學費。學費標準為:學制為三年的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學制為二年的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
十、研究生獎助學金(待定)
研究生獎助學金包括研究生獎學金、崗位助學金、專項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
(一)研究生獎學金。學校按照規定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立,主要用于資助研究生學費和生活補貼。第一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主要依據其入學的初試和復試成績來確定,推薦免試研究生最低享受二等獎學金。第二和第三學年則根據研究生的綜合表現(包括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家庭經濟狀況等,評定標準待定),每年重新評定一次獎學金。發放年限不超過3年。獎學金標準與比例見表。
研究生獎學金標準(單位:元/年,人)
(二)崗位助學金。包括研究生助研、助管、助教(簡稱“三助”)
崗位津貼,由學校按照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①助研津貼主要通過科研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提供。旨在鼓勵他們通過參加導師承擔的科研項目,提高研究水平能力,額度從每月500元至800元不等。此外,導師有權根據碩士研究生參與科研項目情況,給他們提供適當數額的科研津貼。②助管津貼面向碩士研究生,由學校提供,額度每月500元至800元不等。③助教津貼面向博士研究生,由學校提供,額度每月500元。
(三)專項獎學金。由學校設立或由社會、企業、個人捐資設立,用于獎勵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或特定學科/專業的優秀研究生。現我校有延邊成寶獎學金、三星獎學金、寶鋼獎學金、芙蓉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
(四)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國家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碩士生每年20000元/人,名額占研究生總數的3 %。
(五)國家助學貸款。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并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
十一、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其他
(一)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前均須仔細閱讀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有關報考條件、考試科目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及說明,凡因未經閱讀而導致的差錯,我校概不負責。
(二)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或以上)不同層次的學位。
(三)我校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查詢、復試人員名單、復試成績、錄取人員名單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單位代碼: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郵政編碼:133002 聯系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433-273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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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