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為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招生委員會、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各學科專業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由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報考我校“雙一流”學科專業,同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報考其他專業,按教育部復試分數線,總分降10分,單科分數線不變。
3.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同教育部復試分數線。
二、復試時間及復試方式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復試時間預計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體時間由各招生學院通知。
三、復試程序
1.繳納復試費
請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3月20日起登錄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繳納復試費,費用標準為100元/人。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已經繳納復試費的考生,參加校內調劑復試不再重復收費。
2.資格審查
考生繳納復試費后通過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上傳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文件后綴可以是jpg、pdf和zip):
(1)準考證;
(2)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大學期間成績單掃描件(需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學籍學歷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往屆生需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需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掃描件;
(5)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
→ 進修所報考專業本科階段課程的成績單,或通過自學修完所報考專業本科段課程的自我介紹;
→ 兩名具有副高職(含)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書各一封;
→ 相關專業報考的附加條件中的相應材料證明;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上傳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掃描件;
(7)學院在系統中要求上傳的其他材料。
擬錄取考生待入學報到時,學院對其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3.復試時需要提供的物品
(1)準考證;
(2)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3)復試通知書(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
http://yzfs.bup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下載);
(4)學院要求的其他考試物品。
4.復試內容
(1)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專業面試通過后需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干課程,加試采取線下閉卷筆試方式進行。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團隊協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3)專業面試
主要考核外語聽說和利用專業學科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采用網上方式,未參加的考生不予錄取,測試網址:
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303744。具體流程請點擊查看《北京郵電大學2023年研究生復試學生心理測量操作步驟及說明》。
四、調劑原則及流程
所有學科專業的缺額信息,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發布。
(一)調劑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須達到教育部劃定的第一志愿專業學科門類分數線,且滿足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復試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3.調劑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專業的考生可調入相同或相近非全日制專業學位,但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全日制專業。
6.我校不接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調劑生。
(二)接收調劑程序
1.所有調劑考生須登錄“調劑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完成調劑、復試、擬錄取的相關程序,未申請注冊調劑的一律無效。
2.各學院在“調劑系統”公布缺額信息。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在此期間,各院不會進行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和解鎖考生志愿的操作。
3.系統開放12小時后,各學院將根據“調劑系統”中的考生志愿和初試成績,篩選調劑考生,并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后,在復試前登錄各院網站查看復試細則和相關通知。
4.復試結束后,約5個工作日內學校將通過“調劑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在學院規定時間內,未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視同放棄錄取。
五、復試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為百分制,外語聽說、專業面試等成績占復試成績的比例由各學院自定。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00)×初試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權重。復試成績占入學總成績的權重在40%-50%的范圍內,由各學院自定。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6.復試結束約5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復試學院網站查詢復試結果。
7.根據當年招生計劃,依據入學總成績,并結合心理測試結果、政治審核擇優擬定錄取名單。
六、監督舉報聯系電話
1.研招辦受理考生投訴的郵箱:yzb@bupt.edu.cn,電話010-62285173-806;
2.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10-62281998;
3.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七、其他
1.一旦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或者發現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復試及錄取資格的,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2.學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有此情形的考生,應在復試期間主動告知報考學院。
3.非全日制學習方式考生和定向就業的全日制學習方式考生須在正式錄取前提交合格的三方定向就業協議,否則無法錄取。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