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10]190號
關于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3日至24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10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14:00-17:00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10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建、安裝) |
下午14:00-18:00 | 工程造價案件分析 |
《工程造價案件分析》科目為主客觀,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管理模式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采取滾動管理模式,不免試考4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免試考2科的人員須在當年一次性通過方為合格。
檔案號是實施滾動考試管理的關鍵識別標識,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準考證并牢記自己的檔案號,以確保成績有效滾動。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考生按照如下步驟完成報名工作: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于2010年6月7日至13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24小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照片審查不合格的,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咨詢電話:0551-2884613,3457905)
各考區信息管理人員應及時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后臺進行照片審查工作,確保考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省直考區考生將報名材料交單位初審,單位人事部門初審通過后,制作資格審查匯總表(附件1),于6月23日將匯總表和報名材料送至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陽光城8號寫字樓四樓),屆時省人社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現場資格終審。省人事考試院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
各市考區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由當地人社、住建部門負責,各市人社、住建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本市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并在6月23日前完成資格審核工作。
考生現場資格審核時需要攜帶的報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3、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張。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從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各1張,并簽字確認。
6、報考條件中列舉其它的材料。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現場繳費
報考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現場繳納考試費用。各市于6月23日前登陸網站后臺將已繳費考生做繳費標記,并將報名統計表(附件2)填寫完整,傳真到省人事考試院(0551-2862212)
五、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于10月19日至24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文件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此項考試費用按每人每科67元收取(含上繳國家部分)各市按每人每科10元提留,余款及時上繳省人事考試院;在肥省直、中直單位在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時全額上繳。
七、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等,按省人事廳等部門皖人發[2002]78號文件規定執行;違紀處理辦法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規定執行。
2010年下半年資格考試種類多、時間緊,考務工作十分繁重,請各地、各部門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報名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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