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告知2018年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專家評審結果的通知
各申請人和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2018年咨詢工程師(投資)變更登記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咨協職業〔2018〕12號)和《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臨時辦理咨詢工程師(投資)初始登記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咨協職業〔2018〕15號)的規定,我會組織了2018年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專家評審工作。現將專家評審結果告知你們,如對專家評審結果有異議,請務必在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7:00前將反饋結果通過《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上報我會。如反饋意見需附證明材料,請將反饋意見和證明材料一起郵寄我會職業資格部(郵寄地址見后)。同意專家評審結果的,無需反饋;逾期不反饋的視為無異議。
一、注意事項
(一)專家評審意見需要通過管理系統查詢。具體操作方法:以個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管理系統,左側“2018年”顯示本年度登記申請事項。如要查詢不符合條件的具體原因,點擊本年度申請事項中的“反饋意見”即可。在“登記主專業”、“登記輔專業”中顯示的專業為擬同意申請人登記的專業;“不符合條件的原因”中顯示專家評審意見。若申請人對專家評審結果有異議,請在“反饋意見”文本框中簡要填寫反饋事項及不同意的理由。如同時申報多個登記事項,應分別查看和填寫反饋意見,保存反饋意見后上報。
(二)申請人的材料原則上應以原申報材料為基礎,補正材料一律無效。
(三)變更專業不符合變更條件的,維持原有專業狀態不變。申請材料不真實的除外。
(四)專家評審意見為“證明材料不真實”或“待核實”的,應提交原件供查驗。其中,“畢業證待核實”的應提交畢業證原件和其畢業院校出具的成績證明;“職稱證待核實”的應提交職稱證原件和職稱評定申請表原件復印件;“業績待核實”的應提交對應的業績報告原件;涉及業績證明材料的,如未說明需核實的具體內容,應提交對應業績的全部證明材料。
(五)專家意見為“某年申請材料不真實”的,如申請人有異議,應提供第三方證明以解決往年存在的問題。此外,如本年度申請有不符合條件的原因,還應同時反饋意見。
(六)請勿郵寄身份證原件。需收回的原件,均應單獨放置在檔案袋中(或單獨包裝)并做出標識,附回郵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聯系人的手機號)。我部將于公布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人員名單后,按回郵地址通過順豐速運寄出需收回的原件。
(七)管理系統的具體操作方法見附件。
(八)請各預審單位協助做好告知專家評審結果的有關工作。
二、聯系方式
王若谷 010-68353661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1號四川大廈東塔樓1006室
郵編:100037
附件:《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管理系統》反饋意見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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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