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人社函[2010]513號
關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5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我省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領導,報考資格審查由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考務工作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考務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二、考試時間與科目
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3日、24日舉行。考試的科目是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該科目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擇其一。)、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10月23日 上午 0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02:00~0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分土建、安裝兩個專業)
下午02:00~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三、報考條件及有關事項
(一)報考條件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2、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根據有關規定,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以上報考條件專業工作年限計算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二) 考試成績管理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滾動周期為兩年。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方可獲得執業資格(成績可以滾動);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三)應考說明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程造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科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和無聲及無編程功能計算器。
四、考試內容的調整
(一)《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50號部長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發布的《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建設部第75號部長令)已經廢止。考試依據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相應要求不做調整,但《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的相關內容要按建設部第150號部長令的規定調整。《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可通過建設部網站(www.cin.gov.cn)或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首頁(www.ceca.org.cn)下載。
(二)《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建設部共同發布(發改投資[2006]1325號),原《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二版,計投資[1993]530號)已經停止使用。考試依據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相應要求不做調整,但《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的相關內容要按《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的有關規定調整。《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可從中國計劃出版社購買(中國計劃出版社發行部電話:010-63906433,網址:www.jhpress.com)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法
(一)報名時間:2010年6月7日-6月28日。
(二)報名地點: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聯系電話:65375001)
(三)報名方法:凡符合條件并愿意參加考試者,按以下程序報名。
1、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方法。
(1)報考者到報名點購買《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卡》。
(2)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經所在工作單位審查后在“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審查意見,必須說明考生填寫內容是否屬實,并加蓋公章。
(3)申報人持報名有關材料到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聯系電話:66217166,聯系人:李燕云)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在辦理資格審查手續時,考生須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②報考條件中有專業技術資格要求的,還須提交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報考人從事造價工程業務工作年限的資歷的證明 (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④考生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相片3張;
⑤報名表及信息卡。
(4)持經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審查報考資格通過后的報考材料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辦理報考手續,繳交報考費。
2、非首次報名考生的續考程序。
申報考生按規定填寫《考試報名表》,并按照報名表規定貼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像片3張。同時填涂《報名信息卡》,以及提交上次考試的成績通知或準考證,到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辦理報名手續,繳交報考費。該類考生必須按規定填寫、填涂檔案號。
六、考試收費
按省物價局“瓊價費字[1997]124 號”文規定:報考全部科目者按210元/人標準收取,免試部分科目者按160元/人標準收取。
根據《關于非稅收入實行銀行卡刷卡繳款的通知》(瓊財非稅[2007]1773號)文件精神,考試費用需通過銀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現金繳納考試費用。
七、考場設置
全省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在海口市,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各位考生須在2010年10月12日-10月22日到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領取本人準考證。準考證發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八、考前培訓與考試指定輔導教材訂購
2010年造價工程師考試使用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考試大綱、教材征訂組織實施工作由海南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考生可與該單位聯系,聯系電話:66219099,聯系人:柳仲弢。考前培訓由中國造價工程師考試網負責。
九、網站資料查詢
為方便考生了解報名情況,考生可以訪問海南人力資源開發局網站(www.hnjy.gov.cn)查詢報考文件。
附件: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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