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經濟師考試將于11月2日舉行。2013年云南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24日至6月24日;繳費截止時間6月24日17:00時前;準考證打印時間是考前7日內。 | |||
關于安排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陜人考發[2013]19號
各市、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省級有關部門、中央駐陜有關單位、高等院校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2日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
(初、中級)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執行(附件一)。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考生可于5月24日至6月24日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網址:
http://www.sxrsks.cn),填寫并提交《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務必根據本人所在地區正確填寫考試地點)。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證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照片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1、報考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根據網上的報名信息直接審查(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報考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攜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身份、學歷(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位、職稱證件,經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資格初審后蓋章。于5月27日至6月24日(節假日除外)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單位統一組織,交報考人員《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蓋章)一份,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資格審查通過后,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屬地區域劃分:各市、區的考生(包括國家部委和省級部門駐當地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到本市、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西安地區省級各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國家部委駐陜單位和高等院校的考生,由各主管部門和高等院校負責匯總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西安地區三資企業、民營企業等非公有制單位及自謀職業人員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
(三)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繳費確認截止時間6月24日17:00時前。
1、選擇省直考點的考生,必須在網上支付考試費用,進行報名繳費確認;
2、選擇地市考點的考生,采用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和現場繳費確認(節假日除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聯系電話: 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各地市考試機構聯系電話:銅川市人事考試中心0919-3185690;寶雞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0917-3262303;咸陽市人事局職改辦029-33210880;渭南市人社局考試中心0913-2363139;漢中市人事考試中心0916-2626198;安康市人事考試管理中心0915-3282005;商洛市人事考試中心0914-2318307;延安市職稱考試中心0911-2127351;榆林市人事培訓考試管理中心0912-3528599;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029-87036260。
四、收費標準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費調發[2000]139號批準的每人每科40元標準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
2、本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3、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4、考生于考前7日內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按照《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的要求,考試結束后還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
6、考試合格考生待發證時,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按違紀考生處理。
7、完成報名的考生即可在所報名地人事考試機構領取發票,領取發票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30日17:00時前。
六、教材征訂
2013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變動。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內容作了部分修訂,其中《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增配了輔導光盤;輔導用書在原有基礎上新增4個品種;《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在原有三重防偽措施基礎上,新增了光盤安裝序列碼驗證措施。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規模大,考點分布范圍廣,參考人數多,組織實施工作難度大,在社會上影響廣泛。各市、區務必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對考務工作人員進行考前業務培訓和教育,切實做好各個考務環節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管力度和對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以維護考試的客觀、公正和嚴肅性。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經濟師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經濟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經濟師執業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經濟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附件一: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6、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補充條件
摘自國人廳發[2004]45號
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辦理報名手續。
附件: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指南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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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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