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一級建造師網上報名時間:6月12日9:00—7月5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6月23日—7月6日工作日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7月9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11日9:00—17日17:00
關于做好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26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9月19日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20日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6月12日9:00—7月5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6月23日—7月6日工作日上班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7月9日17:00;
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11日9:00—17日17:00.
報考人員務必按時進行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江西省考區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考務組織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點統一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設部《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規定條件(附件2)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三、報名辦法
(一)老報考人員(即2014年已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三個階段。
1.網上注冊登記。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報考人員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報考人員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注冊成功的報考人員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
2.網上繳費。確認通過的報考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報考人員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完成繳費后,報考人員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報考人員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報名無效。
3.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按時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二)新報考人員(即首次報名參加本項考試的人員)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進行。
1.網上注冊登記。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報考人員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報考人員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注冊成功的報考人員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
2.現場資格審查。
非免試報考人員資格審查。設區市及以下報考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原則上由所在單位統一報送給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在昌的省直、中直單位報考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由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一報送(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江西人事考試中心,電話:12333)進行資格復審并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單位報考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原則上由所在單位統一報送給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單位備案須提供以下材料(已備案單位無須重新備案,相關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中心下載):
(1)江西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查單位情況備案表1份;
(2)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3)經辦人員承諾書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已蓋章的參審人員匯總表1份(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報名序號、報考科目、聯系電話)。
參審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1份留存復審部門,1份交與報考人員);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備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參加工作年限的證明及蓋有公章的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原件;
(5)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報考增項人員提供);
(6)學歷查詢認證證明(附件3)。
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所有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其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應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管處確認后,由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一報送(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電話:12333)進行資格復審并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除提供有關資格證件外,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及蓋有公章的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稱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有關資格證件的復印件和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復印件必須附在報名表后面。
實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因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3.網上繳費。資格審查確認通過的報考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資格審查未通過確認的報考人員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陸報考人員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報名無效。
4.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填涂作答,主觀部分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該科目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全國統一組織實施。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即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方能報考,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成績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相應專業的報考人員報考級別為考1科,按新報考人員處理,使用新的檔案號。
報考人員應考時,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須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作答)、2B鉛筆及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報考人員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有關考試名稱、級級、專業代碼及科目代碼見附件4、附件5.
六、有關事項
(一)考試收費。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門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8〕580號)的規定執行。即《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為每人每科56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人每科75元。
(二)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1〕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三)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報考人員查分申請。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
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6月12日9:00— 7月5日17:00 | 報考人員網上注冊登記 | |
6月23日—7月6日 (工作日上班時間) | 現場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 |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7月9日17:00 | 報考人員網上繳費 | |
8月8日前 | 上報試卷預訂 | |
9月11日9:00— 9月17日17:00 | 報考人員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 |
考 試 時 間 | 9月19日 |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14:00—17: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9月20日 |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4:00—18: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 |
9月25日前 | 接收考后規則模板,報送考場信息 | |
10月30日前 | 報送客觀題成績 | |
12月底 | 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2: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凡符合以上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附件3:
學歷查詢認證證明
根據貫徹《關于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贛人社發〔2013〕27號)要求,各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學歷須按下列要求進行查詢認證:
1、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認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留學人員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學業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相應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紙質認證報告。
4.查詢認證情況經所在單位相關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后,與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學歷學位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未經查詢認證學歷一律不予認可。
附件4: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 目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02公路 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鐵路 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 機場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 航道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 水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 公用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 廣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 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 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 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2. 免 二 科 | 02公路 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鐵路 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 機場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 航道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 水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 公用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 廣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 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 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 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01. 增 報 專 業 | 02 公路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03 鐵路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 民航機場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 水利水電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 市政公用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 通信與廣電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 建筑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 礦業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 機電工程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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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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