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止辦理會計從業(yè)資格業(yè)務的通知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認真做好宣傳貫徹新<會計法>有關工作的通知》(湘財會[2017]8號),現就我市宣傳貫徹落實新《會計法》文件精神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17年11月4日通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一號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自新《會計法》施行之日起,取消會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各級財政部門不再組織會計從業(yè)資格認定以及考試、調轉登記等工作。考慮到會計人員需求,證書核發(fā)、換發(fā)、遺失補證、信息變更登記工作順延到2018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全省會計從業(yè)人員管理系統(tǒng)關閉,停辦所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相關業(yè)務。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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