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定于5月10、11日舉行,2014年廣西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2月11日—2月27日,資格審核時間為2014年2月24日—2月28日,繳費時間為2014年2月24日—3月6日(非首次報考時間為2014年2月11日—3月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4月25日—5月7日。 | |||
關于做好2014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桂人考函〔2014〕5號 |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自治區直屬機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8號)文件精神,結合廣西實際情況,為做好2014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10日
8:30—11:30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14:00—17:00 宏觀經濟政策
5月11日
8:30—11:30 投資建設項目實施
14:00—17:00 投資建設項目組織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10號)(詳見附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各地考試機構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三、報考程序
首次報考人員須完成網上填報、現場資格審核和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
非首次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填報、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即為報考成功。不需要到現場辦理資格審核確認手續。
本次考試采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開展網上報名工作,以檔案庫來檢查報考人員是否為老考生。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非首次報考人員),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報考人員)處理。
成績有效期1年的考試(原非滾動考試)網上報名時掛接上一年度檔案庫;成績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試(原滾動考試)網報檔案庫中包括有效年度的檔案信息。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效年度為2年, 2014年網報檔案庫中包括2012年和2013年檔案信息。
檔案庫信息不包括考生照片信息。為統一照片標準,2014年所有報考人員必須上傳照片,照片格式、大小等按網報系統的要求執行。
(一)網上填報
報考人員于2014年2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2月27日下午17∶00止統一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要求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選擇相應報名點。
(二)現場資格審核
1.區直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2月28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審核地點: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大廈一樓大廳廣西人事考試業務服務窗口。
各市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與區直報名點一致,現場資格審核截止時間不推遲。
2.現場資格審核提供材料。首次報考人員須攜帶:(1)單位初審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3)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等相應證件原件和1份復印件;(4)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原件1份(樣式見附件2)。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三)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1.全區報名點全部實行網上繳費。首次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自行登錄網報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非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修改信息報名及上傳照片后,直接在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操作結束后,請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若繳費結束2個工作日后查詢仍是未繳費狀態,說明繳費未成功,請在繳費時間內及時繳費。
2.繳費時間。首次報考人員:2014年2月24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3月6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報考人員:2014年2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3月6日下午17∶00止。
3.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8〕487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須繳納《宏觀經濟政策》、《投資建設項目組織》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投資建設項目決策》、《投資建設項目實施》考試費每人每科66元。
4.票據領取。區直報名點報考人員:⑴憑網上繳費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票據;⑵票據領取時間:網上繳費后于2014年2月11日-2014年3月13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辦理,節假日不辦理;(3)票據領取地點: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大廈一樓大廳廣西人事考試業務服務窗口(所開票據均為非稅收入專用收據);(4)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票據領取資格。
各市報名點報考人員:各市報名點的發票領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對提交報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現,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未按規定時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再受理補報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10∶00起至2014年5月7日下午17∶30止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
五、試題類型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設宏觀經濟政策(客觀題)、投資建設項目組織(客觀題)、投資建設項目決策(主客觀題混合)和投資建設項目實施(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六、參加考試及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考試用具只能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三)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四)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應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七、考場設置
本次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考點設在南寧市,全區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寧應考。
八、成績管理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只有考全科(4科)一個級別。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九、成績查詢與證書辦理
(一)考試結束三個月后可在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二)證書辦理具體時間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職業資格查詢”專欄公布為準。辦理地點:南寧市怡賓路6號(廣西政務服務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771-5595807。
十、考試大綱
2014年考試采用2011年版考試大綱,相關事宜請與中國投資協會認證部聯系。
十一、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
為使考生在有限的備考時間內獲得高效率的提升,報名參加2014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培訓的方式,給自己通過考試設置一個捷徑。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其中一個或多個科目進行培訓學習。本站提供2014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請點擊試聽>>
同時,針對2014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改版需求,本站特聘請教材編委等專家,結合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命題規律、重點、難點,精心設計零基礎通關課程,點擊查看2014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招生簡章>>
網校除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也根據考生需求,或將以現場面授(定時定點)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電話:010—53688886,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同時,為配合2014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請及時關注2014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大綱信息,點擊查看>>
附件:
十二、咨詢電話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5505211(廣西人事考試院考務部)
考試報名票據咨詢:0771-5853282(廣西人事考試院綜合部)
附件:
1.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條件(文件摘選)
2.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3.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10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考試院
附件1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報名條件(文件摘選)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10號),將報名條件(以文件為準)摘選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1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8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5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博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附件2
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茲有 同志,性別: ,身份證號碼: ,參加工作滿 年,其中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 年。
經查,該同志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能夠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2004年12月16日 國人部發﹝2004﹞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
為了適應投資建設項目管理的需要,經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決定,對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認證制度。現將《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提高投資建設項目質量和投資效益,增強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人員素質,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實行職業水平認證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是為社會和用人單位提供職業水平評價的服務。
第三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可受聘承擔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工作。
第四條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指導、監督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的實施工作。中國投資協會具體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考試
第五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
第六條 中國投資協會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組織成立全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命題,研究建立考試試題庫,統籌規劃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等工作。
第七條 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指導中國投資協會確定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命題和考試合格標準,并對考試與培訓等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八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1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8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5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博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滿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九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合格的,由中國投資協會頒發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監制,中國投資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三章 登記
第十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實行登記管理。
第十一條 中國投資協會負責登記的具體工作,并定期向社會公布登記情況。
第十二條 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或在投資建設項目高層專業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中國投資協會取消登記,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第四章 義務與能力
第十三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應遵守國家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忠于職守,恪守職業道德。
第十四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應當保守國家和投資建設項目的秘密。
第十五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應具備的相應能力如下:
(一)策劃投資建設項目,參與投資機會研究。
(二)組織投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項目評估,對投資決策提出建議。
(三)參與研究并提出投資建設項目融資方案。
(四)制定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五)通過招標方式,選擇工程咨詢、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設備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依法制定合同文本和簽訂合同。
(六)進行投資建設項目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質量、工期和投資管理及控制,實現投資建設項目預期的質量、工期、投資、安全、環保目標。
(七)組織生產運營準備工作和制定相關員工培訓方案。
(八)組織投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準備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移交生產運營的相關工作。
(九)進行投資建設項目總結評價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管理工作年限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
第十七條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及臺灣地區的專業人員,申請參加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第一條 中國投資協會在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務工作。
第二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時間定于每年的第二季度。首次考試定于2006年舉行。
第三條 考試設置《宏觀經濟政策》、《投資建設項目決策》、《投資建設項目組織》和《投資建設項目實施》4個科目。
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第四條 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
第五條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制度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報名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按規定時間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經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合格后,向申請人核發準考證,申請人憑準考證及有關證明,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第六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考點原則上設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投資協會或全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專家委員會的名義編寫、出版各種與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有關的用書和復習資料。
第八條 堅持考試與業務培訓分開的原則,參與考試工作(包括試題命題與組織管理等)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也不得參與舉辦與考試有關的培訓工作。應考人員參加培訓堅持自愿的原則。
第九條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有關項目的收費標準,須經當地價格行政部門核準,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條 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紀律,切實做好試卷的命制、印刷、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泄密。
第十一條 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認真執行考試回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人員,要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責任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廣西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廣西省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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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