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滄有關單位人事科: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7]7號)要求,為做好2017年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時間為5月21日,考試地點設在省會石家莊市。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設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個語種,每個語種分為一、二、三級。其中,英語一級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三級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法、日、阿語一、二、三級均在上半年舉行;俄、德、西語一、二、三級均在下半年舉行。全省筆譯考試只開考英語語種。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事宜由河北師范大學外語學院負責。
聯系地址:石家莊市南二環東路20號
聯系電話:0311—80788519
報考非英語專業的考生需自行到規定的省(市)報名、考試(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人社部《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
(二)報考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國現有215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見附件2)。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3。
三、報名方式
2017年上半年,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3 月1-12日17 時30 分, 報 考 人員 可 登 錄 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考 試 服 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 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考 試 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20日17時30分。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報考二級全科或三級筆譯考生,填報完畢后進行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工作。報考一級英語筆譯或符合二級筆譯免試條件報考人員,于3月15日前從網上打印報名表,并持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以及聘任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河北省人事考試局222房間進行資格審查(周六、日及節假日除外),審查合格后于3月20日17時30分前進行網上繳費。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師范街172號
電話:0311-83824748,83813878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可從網站下載、復印。
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3月20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可于5月12-18日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一級英語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一個科目。二級、三級英語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兩個科目。
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參加 “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試卷袋中裝有草稿紙,考試時與試卷一并發放,每位應考人員一張,用于考試。考場另備有草稿紙供應考人員索取,考后收回。
英語一、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英語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采取全國統一閱卷。
五、根據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我省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一級筆譯考試筆試費每人60元;二級筆譯考試筆試費《筆譯綜合能力》科目56元、《筆譯實務》科目60元,部分科目免試人員筆試費《筆譯實務》科目60元;三級筆譯考試筆試費《筆譯綜合能力》科目56元、《筆譯實務》科目60元。
六、考試大綱和培訓教材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系。
七、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八、全省職稱考試工作監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7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組織非英語專業考試的省(市)
2、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15所)
3、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
附件1
2017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組織非英語
專業考試的省(市)
2017年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 |
專業、級別 | 組織考試的省(市) |
法語一、二、三級筆、口譯 | 北京、上海 |
阿拉伯語一、二、三級筆、口譯 | 北京 |
日語一、二、三級筆、口譯 | 北京、天津、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武漢、重慶、陜西、大連 |
2017年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 |
俄語一、二、三級筆、口譯 | 北京、黑龍江、新疆 |
西班牙語一、二、三級筆、口譯 | 北京 |
德語一、二、三級筆、口譯 | 北京、上海 |
附件2: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15所)
院校名稱 | 院校名稱 | 院校名稱 | |||
1 | 安徽大學 | 27 | 南昌大學 | 53 | 華南師范大學 |
2 | 中國科學科技大學 | 28 | 江西師范大學 | 5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3 | 合肥工業大學 | 29 | 遼寧大學 | 55 | 廣西大學 |
4 | 安徽師范大學 | 30 | 大連理工大學 | 56 | 廣西師范大學 |
5 | 北京大學 | 31 | 東北大學 | 57 | 廣西民族大學 |
6 | 北京交通大學 | 32 | 大連海事大學 | 58 | 貴州大學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33 | 遼寧師范大學 | 59 | 貴州師范大學 |
8 | 北京理工大學 | 34 | 沈陽師范大學 | 60 | 海南大學 |
9 | 北京科技大學 | 35 | 大連外國語學院 | 61 | 河北大學 |
10 | 北京郵電大學 | 36 | 內蒙古大學 | 62 |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
11 | 北京林業大學 | 37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63 | 河北聯合大學 |
12 | 北京師范大學 | 38 | 寧夏大學 | 64 | 河北師范大學 |
13 | 首都師范大學 | 39 | 山東大學 | 65 | 燕山大學 |
14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40 | 中國海洋大學 | 66 | 鄭州大學 |
15 | 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 | 41 | 中國礦業大學 | 67 | 山東科技大學 |
16 | 北京語言大學 | 42 | 中國石油大學 | 68 | 南京理工大學 |
17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43 | 中國地質大學 | 69 | 青島科技大學 |
18 | 外交學院 | 44 |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 70 | 濟南大學 |
19 | 國際關系學院 | 45 | 廈門大學 | 71 | 山東師范大學 |
20 | 華北電力大學 | 46 | 福州大學 | 72 | 曲阜師范大學 |
21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47 | 福建師范大學 | 73 | 聊城大學 |
22 | 河海大學 | 48 | 蘭州大學 | 74 | 魯東大學 |
23 | 南京農業大學 | 49 | 西北師范大學 | 75 | 青島大學 |
24 | 南京師范大學 | 50 | 中山大學 | 76 | 煙臺大學 |
25 | 徐州師范大學 | 51 | 暨南大學 | 77 | 山東財政學院 |
26 | 揚州大學 | 52 | 華南理工大學 | 78 | 山西大學 |
院校名稱 | 院校名稱 | 院校名稱 | |||
79 | 太原理工大學 | 104 | 武漢理工大學 | 129 | 南開大學 |
80 | 山西師范大學 | 105 | 華中師范大學 | 130 | 天津大學 |
81 | 西北大學 | 106 | 湖北大學 | 131 | 天津理工大學 |
82 | 西安交通大學 | 107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132 | 天津師范大學 |
83 | 西北工業大學 | 108 | 中南民族大學 | 133 | 陜西師范大學 |
84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09 | 湖南大學 | 134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85 | 復旦大學 | 110 | 中南大學 | 135 | 新疆大學 |
86 | 同濟大學 | 111 | 湖南科技大學 | 136 | 新疆師范大學 |
87 | 上海交通大學 | 112 | 長沙理工大學 | 137 | 云南大學 |
88 | 上海理工大學 | 113 | 湖南師范大學 | 138 | 云南師范大學 |
89 | 上海海事大學 | 114 | 吉林大學 | 139 | 云南民族大學 |
90 | 東華大學 | 115 | 華東師范大學 | 140 | 浙江大學 |
91 | 河南科技大學 | 116 | 上海師范大學 | 141 | 浙江師范大學 |
92 | 河南大學 | 117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142 | 三峽大學 |
93 | 河南師范大學 | 118 | 上海對外貿易大學 | 143 | 湘潭大學 |
94 | 信陽師范學院 | 119 | 上海大學 | 144 | 浙江工商大學 |
95 | 黑龍江大學 | 120 | 四川大學 | 145 | 寧波大學 |
96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121 | 西南交通大學 | 146 | 重慶大學 |
97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22 | 電子科技大學 | 147 | 西南大學 |
98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123 | 西南石油大學 | 148 | 重慶師范大學 |
99 | 東北林業大學 | 124 | 成都理工大學 | 149 | 四川外語學院 |
100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25 | 西南科技大學 | 150 | 西南政法大學 |
101 | 武漢大學 | 126 | 西華大學 | 151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102 | 華中科技大學 | 127 | 四川師范大學 | 152 | 天津財經大學 |
103 | 東南大學 | 128 | 西南財經大學 | 153 | 延邊大學 |
院校名稱 | 院校名稱 | 院校名稱 | |||
154 | 東北師范大學 | 179 | 華中農業大學 | 204 | 重慶醫科大學 |
155 | 吉林師范大學 | 180 | 空軍工程大學 | 205 | 重慶郵電大學 |
156 | 南京大學 | 181 | 昆明理工大學 | 206 | 內蒙古工業大學 |
157 | 蘇州大學 | 182 | 牡丹江師范學院 | 207 | 遼寧石油化工大學 |
158 |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 183 | 南京林業大學 | 208 | 華僑大學 |
159 | 北京工商大學 | 184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209 | 南昌航空大學 |
160 | 長春師范學院 | 185 | 山東建筑大學 | 210 | 江西理工大學 |
161 | 大連海洋大學 | 186 | 陜西科技大學 | 211 | 江西財經大學 |
162 | 東北財經大學 | 187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212 | 齊魯工業大學 |
163 | 東北電力大學 | 188 | 沈陽建筑大學 | 213 | 鄭州輕工業學院 |
164 | 廣東工業大學 | 189 | 沈陽理工大學 | 214 | 湖北中醫藥大學 |
165 | 廣西科技大學 | 190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215 | 吉首大學 |
166 | 貴州財經學院 | 191 | 武漢工程大學 |
|
|
167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192 | 武漢科技大學 |
|
|
168 | 國際關系學院 | 193 | 西安理工大學 |
|
|
169 | 河北傳媒學院 | 194 | 西安石油大學 |
|
|
170 | 河北工業大學 | 195 | 西北政法大學 |
|
|
171 | 河北科技大學 | 196 | 西南民族大學 |
|
|
172 | 河南農業大學 | 197 | 云南農業大學 |
|
|
173 | 河南中醫大學 | 198 | 浙江理工大學 |
|
|
174 |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 199 | 中國傳媒大學 |
|
|
175 | 華東交通大學 | 200 | 中國民航大學 |
|
|
176 | 華東理工大學 | 201 | 中國人民大學 |
|
|
177 | 華東政法大學 | 202 | 中國政法大學 |
|
|
178 | 華南農業大學 | 203 |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
附件3: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姓 名 | 性 別 | 所在學校 | |||
身份證號 | 學 號 | ||||
在 讀 證 明 |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 專業(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 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