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考后提交報名資料復核的通知
肇慶報名點考生:
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已公布,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收表的通知》,現將有關提交報名資料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審計專業初級資格、審計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科目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提交報名資料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考生請于2016年12月21日至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端州區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資料。聯系電話: 0758-2271231。
三、復核送交材料清單
1.申報表(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見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 ,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報考高級審計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臺灣居民,在報名時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驗證人簽名,考試機構留存。
四、注意事項
敬請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附件:
肇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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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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