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試中心、墾區人事考試中心,中、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6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由國家人社部下發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現將有關發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證辦法
1.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大廳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和1張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大廳辦理(哈市香坊區香和街21-1號)。發證時間: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節假日休息。
2. 在各市(地)人事考試中心、墾區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持準考證、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和1張2寸照片到報名所在考試中心辦理。
二、其他事宜
1. 隨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交單位,由單位存入考試合格人員人事檔案。
2. 在各市(地)人事考試中心、墾區人事考試中心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中“考區發證部門”一欄驗當地發證部門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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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