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機構、考生:
根據《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關于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國醫考發[2016]36號)和北京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北京考區關于2016年度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京衛人交字〔2016〕5 號)要求,為確保我區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工作順利進行,現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昌平區2016年執業醫師現場審核時間及地點
(一)昌平區2016年執業醫師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4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昌平區2016年執業醫師現場確認地點:昌平區衛生計生委食堂內(昌平區西環南路58號,衛生計生委院內東側)。
(三)聯系電話:69746214
二、昌平區2016年執業醫師現場審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今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工作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為依據。各考生應攜帶以下材料到考點進行審核:
(一)《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一份(申報人人事關系在用人單位的,請在該表中“工作單位名稱”一欄加蓋單位公章;若申報人人事檔案不在用人單位,需同時在“工作單位名稱”一欄加蓋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和人事專用章)。
(二)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護照、港澳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畢業證書遺失的應提供學籍證明材料,必要時應提交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相關學歷證明。
(四)《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的應提交《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見附件)。
(五)《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A4紙復印件(軍隊醫療機構除外)。
(六)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除攜帶以上證件外,還需持《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
(七)2016年畢業但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研究生及試用期未滿一年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交《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八)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
(九)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上傳個人jpg格式近6個月內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該照片同時用于《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且現場確認時需交兩張二寸同底版照片。
三、昌平區2016年執業醫師收費標準
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3〕1456號)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報考級別 | 報考類別 | 收費(元) |
執業醫師 | 臨床(含公共衛生) | 310元/人 |
口腔 | 410元/人 | |
中醫(含中西醫結合) | 392元/人 | |
執業助理 醫師 | 臨床(含公共衛生) | 290元/人 |
口腔 | 390元/人 | |
中醫(含中西醫結合) | 372元/人 | |
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 | 372元/人 |
2016年西醫類(臨床、口腔、公共衛生)考生進行網上繳費,務必于4月20日前繳納技能考試費用,技能考試通過后,于8月30日前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不繳費的視為報名無效。中醫類(中醫、中西醫結合、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考生繳費方式另行通知。(網上繳費問題請咨詢400-1500-800)
四、其它注意事項
(一)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在系統中直接打印《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考點在現場資格審核時根據通知單上的條形碼或身份證在系統中查找考生填報信息,核驗信息無誤后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考生核對申請表信息無誤后簽字確認,信息一經確認一律不得更改。2016年起將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的合格人員信息修改。
(二)昌平區衛計委負責昌平區考點考生現場審核工作,并接受北京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對考生報考資格復審,考生所提供的相關材料及信息應真實有效,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及錯誤信息,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相關規定、實踐技能和綜合筆試考試信息、準考證打印及成績查詢可登錄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http://www.nmec.org.cn/)網站查詢。實踐技能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綜合筆試。
(四)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單和醫師資格證書的領取時間由昌平區衛計委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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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