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審計、統計考試證書領取的通知
2015年審計、統計考試證書已到,請以上考生或代領人員按要求攜帶如下證件和物品到市人社局209房間領取。特別提醒:每周二、周四上午領取證書!
審計需攜帶:
1、準考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2001年以前畢業的請帶畢業生登記表);
3、2015年審核時的報名表(原件);
4、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5、2張1寸照片(同底)。
統計需攜帶:
1、準考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2001年以前畢業的請帶畢業生登記表);
3、2015年審核時的報名表(原件);
4、2張1寸照片(同底)。
領取證書正在辦理中,請考生速來辦理。各類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請在考試結束后兩年內領取,過期不予辦理。準考證是領取證書的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丟失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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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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