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中省直單位人事部門,市直機關各有關部門:
現將有關辦理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證辦法
各單位人事部門辦證的同志在規定時間內將辦證材料統一報送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復核無誤后,由考試中心工作人員盡快辦理并發放證書。
需提供的辦證材料: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近期清晰2寸證件照片。(將考生聯系電話寫在準考證的空白處,方便有問題時與考生聯系)
二、其他事宜
隨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交單位,由單位存入考試合格人員人事檔案。
三、辦證時間
衛生省級證書辦理時間:2017年3月17日——2017年4月14日
衛生國家級證書辦理時間:2017年4月3日---2017年4月28日,節假日除外。
送交材料地址:佳木斯市行政中心政府8號樓二樓37、38號窗口。
注:準考證丟失請單位開具準考證丟失證明(見資料下載)。
(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