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更名為
《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加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的管理,規范市場行為,經研究并報經住房城鄉建設部業務主管部門同意,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職業技能崗位證書》(以下簡稱《舊版崗位證書》)更名為《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以下簡稱《新版崗位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舊版崗位證書》更名的依據。
(一)我國自1994年開始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原建設部未成立專門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2002年,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原建設部和勞動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建設行業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人教〔2002〕73號),對《舊版崗位證書》采取逐步過渡的辦法,過渡期間該證書繼續有效。
(二)2004年,為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三期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關于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核發改變管理方式,不再作為行政審批項目,實行自律管理的要求”,原建設部下發了《關于改變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核發管理方式的通知》(建人教〔2004〕104號),決定將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工作由建設部移交中國建設勞動學會并負責證書的監制和管理,建設部負責監督、檢查與指導。
(三)根據部市場監管司和人事司2015年6月,對各省市職業技能人員頒發與相關證書情況匯總顯示,截止目前,全國已有近20個省市選用了該證書。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約有1500多萬技能人員通過考評持有該證書。多年來,這些省市建設主管部門在抓職業技能培訓考核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沉淀了許多好的做法和經驗,為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勞動者素質的提高做出了積極貢獻。但從全行業的角度看,由于對這項工作的基本信息,包括機構、標準、大綱、試題、工作流程等缺乏統一的規范與管理,不僅難以形成相關數據完整,而且也造成相關資源不能共享,不利于行業技能人才的培養和從業人員切身利益的保障。
鑒于上述情況,同時考慮到《舊版崗位證書》的名稱和內容已不適應當前行政許可和人社部關于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將《舊版崗位證書》更名為《新版崗位證書》,并對證書有關內容和樣式進行適當調整,以滿足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等級晉升和持證上崗的要求勢在必行。
二、新、舊版崗位證書的銜接
(一)《舊版崗位證書》更名為《新版崗位證書》后,考慮到目前全國實際證書量和持證人員流動性強以及轉崗晉級等行業特點,已頒發的《舊版崗位證書》繼續有效,待持證者晉級或轉崗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培訓與考評,合格后頒發《新版崗位證書》,《舊版崗位證書》同時作廢。
(二)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印制新、舊版崗位證書。對于中國建設勞動學會或經部業務主管部門允許印制的、尚未使用完的《舊版崗位證書》延期使用到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新版崗位證書》的監制和管理
《新版崗位證書》的監制和管理,按照學會印發的《關于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管理的辦法》執行。
請各會員單位根據本通知精神,及時向省市行政主管部門匯報,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在執行過程中,有問題請隨時與學會秘書處聯系。
聯系人:夏 陽、王小寧
電 話:010-68312022,68315188
傳 真:010-68311788
郵 箱:jsldxh@ccla.com.cn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