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15年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須知
一、報名資格相關文件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附件1)。
二、報名及現場審核確認時間
(一)網上預報名時間: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
(二)北海考點現場審核確認時間:2015年4月1日—4月10日。2015年廣西考區實行網上繳費,經考點、考區審核報名資格通過后,于4月25日—5月8日由考生自行上網繳費,否則視為無效報名。
北海考點現場確認時間安排:
4月1日-3日:合浦縣醫療衛生機構;
4月7日-8日:三區醫療衛生機構、區直駐北海醫療機構、其他企事業、部隊。;
4月9日-10日:市直醫療衛生機構;
(三)現場審核確認地點:北海市醫學考試中心(北部灣西路10號市衛生局大院一樓)。考點聯系電話:3036637、3087260。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時間
實踐技能考試時間:2015年7月1日—7月15日(以準考證為準)。實踐技能考試合格人員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醫學綜合筆試全國統一考試時間: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5年9月12日、13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軍事醫學:9月12日17:00-18:00。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5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軍事醫學:9月12日17:00-17:30。
(二)考試地點
1.實踐技能考試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臨床類:北海市人民醫院。
口腔類:廣西醫科大學附屬口腔醫院。
公共衛生類:廣西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中醫類:廣西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
中西醫結合類:廣西中醫學院附屬瑞康醫院。
中醫(壯醫)類:廣西壯醫醫院。
2.綜合筆試考試地點:北海市,具體見準考證。
四、現場審核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一)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須提交的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和身份證(臺、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報名時存在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由單位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考生也須憑此證明和其他規定證件入場考試。
3.相應專業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者報考執業醫師的,需填寫由試用或執業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證明,《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當年有效:
(1)2014年的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簽署《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并提交兩次《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第一次為考點現場審核時提交,證明內的“試用期起止時間”截止為報名當前時間(如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第二次為醫學綜合筆試繳費時提交,證明內的“試用期起止時間”截止為繳費時間(如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如不提供,將按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報考醫學綜合筆試處理。
(2)執業助理報考執業醫師應填寫《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中專學歷者執業期為取得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滿5年;大專學歷者執業期為取得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滿2年;如期間執業地點有變動,需提交相應執業地點的《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3)需提交《考核證明》中涉及到的帶教老師的執業證書復印件。
5.所在機構為社會醫療機構、門診部以下(含門診部)醫療機構的考生,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指導老師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大中專學歷者還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近6個月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白底彩照2張(與上傳至報名系統上的照片同底片,照片背面寫名字,用相片袋裝好,該照片同時用于《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
8.2001年后畢業的高等教育學歷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具體可登陸中國高等教學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詢打印。
9.外省中專學歷考生需提交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須提交的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和身份證(臺、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報名時存在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由單位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考生也須憑此證明和其他規定證件入場考試。
3.相關專業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證明,《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當年有效。
(1)2014年的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簽署《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并提交兩次《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第一次為考點現場審核時提交,證明內的“試用期起止時間”截止為報名當前時間(如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第二次為醫學綜合筆試繳費時提交,證明內的“試用期起止時間”截止為繳費時間(如2015年4月至2015年8月),如不提供,將按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報考醫學綜合筆試處理。
(2)需提交《考核證明》中涉及到的帶教老師的執業證書復印件。
5.試用機構為社會醫療機構、門診部以下(含門診部)醫療機構的考生,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試用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指導老師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7.近6個月的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白底彩照2張與上傳至報名系統上的照片同底片,照片背面寫名字,用相片袋裝好,該照片同時用于《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
8. 2001年后畢業的高等教育學歷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具體可登陸中國高等教學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詢打印。
9.外省中專學歷考生需提交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四)材料要求:
提交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或《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需試用機構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提交的復印件需單位校驗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相符”。試用機構屬公立機構的由單位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屬社會和門診部以下的醫療機構的,由主管衛生部門或主管衛生部門指定的衛協會蓋章。
五、收費標準(桂價費[2014]18號)
(一)醫師實踐技能考試費:
1.臨床類、公共衛生類、中醫、中西醫結合、壯醫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類:220元/人。
2.口腔類:250元/人。
(二)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考試費(綜合筆試):220元/人。
(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考試費(綜合筆試):130元/人。
(四)如有最新收費標準,則按照最新標準收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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