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經濟師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滿分140分)
人社廳發〔2014〕147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2014年度執業藥師、 造價工程師和經濟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部分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2014年度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和經濟資格考試數據的統計分析,經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一)執業藥師(藥學、中藥學)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計價”科目為72分(試卷滿分120分)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84分(試卷滿分140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科目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的土建、安裝專業均為60分(試卷滿分卷均為100分)
(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二、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 按要求填寫《2014年度執業藥師、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并與2015年1月15號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二)請各地按照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應數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發放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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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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