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管理、人事考試部門,綏中縣人事局有關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5日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報考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和〈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原人事部《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等文件規定: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專業的經濟專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大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二)具備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三)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16年年底。
(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參加我省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請首次使用該平臺報考的人員先完成注冊(一次注冊可報考不同考試項目),再按流程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請報考人員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具體要求見《遼寧人事考試網》“常見問題欄目”“報名照片要求及處理”。
(二)報名流程包括:閱讀誠信承諾、填寫報考信息、照片審核、資格審查、報名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三)報名時,我省報考人員(不含大連報考人員)請選擇“遼寧省”考區。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應選擇“省直”審核點,其他報考人員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單位所在市或綏中縣為報名資格審核點(報名有關事宜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四)照片審核、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
1.照片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必須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專用的照片處理工具(點擊下載),由報名系統自動審核。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
2.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其中,資格審查由所在市、綏中縣人事職稱管理部門或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報名確認由所在市、綏中縣人事考試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詳見附件)。
各市有關單位或部門要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遼人社發〔2014〕9號)規定,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工作。
資格審查時要求報考人員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報名表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時提交的報名表和相關材料復印件作為長期檔案,由資格審查單位和報名確認單位分別保管。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有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老報考人員(2015年在遼寧考區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且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有檔案信息的人員,不含大連報考人員)報考時,不需要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系統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
4.新報考人員(含異地首次轉到遼寧報考人員)報考時,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和報名確認,現場報名確認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新報考人員應持報名表(照片審核通過后即可打印)2份、相關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在校生畢業證明、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省或市、綏中縣人事職稱管理部門或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工作年限證明》可從《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打印,按要求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
5.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持審查通過的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到省或市、綏中縣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現場確認。
(五)報名時間安排
時 間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8月19日9:00 -9月1日24:00 | 網上報名 | 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 |
8月19日-9月2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 照片審核 資格審查 現場確認 | 按本文件 “照片審核、資格審查及報名確認”中有關要求辦理。 |
8月19日9:00 -9月4日24:00 | 網上繳費 | 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進行繳費,詳見遼寧省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專欄中網上支付說明。 |
11月1日9:00 -11月5日24:00 | 下載打印 準考證 | 已繳費人員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同時,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應試人員須知”內容。 |
四、考場設置
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省直和各市均設考場。報名時選擇省直和綏中縣審核點的報考人員,由省人事考試局在省直組織考試;報名時選擇各市審核點的報考人員,由各市人事考試部門在當地組織考試。
五、考試費用
(一)我省統一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須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如有問題請及時同易寶公司聯系(電話:4001500800)。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
(二)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遼寧省人事考試局承擔的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遼人社〔2016〕85號)文件規定,各科目收費標準均為61元/科。
(三)需要收據報銷的報考人員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到所報考考區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四)省人事考試局將在考試報名結束后,向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撥付相應的考試費用。
六、答題要求
(一)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二)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按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如未填涂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七、成績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考生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考試結束后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處理。
八、信息管理
(一)考試信息統一使用部人事考試中心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GPTMIS)》進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6年9月9日前通過VPN接收本考區的報名數據,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場編排。
(三)各市務必于2016年9月15日前將考場數據通過VPN上報省人事考試局。上報的考場數據中應包含考點名稱、地址、咨詢電話,其內容應與考點確定單一致。
九、試卷預訂及取送
(一)試卷預訂單由GPTMIS系統自動生成(須按考點預訂后匯總),各市務必于2016年9月15日前,將試卷預訂單和考點確定單(協同模版)填寫蓋章后通過協同平臺上報省人事考試局考務部。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由印刷廠按市分裝試卷,請各市按下列要求辦理:
1、試卷預訂單上的單位名稱要注明省份,例:遼寧省 鞍山市 人事考試中心,并加蓋電子公章。
2、考點確定單中考點的各項信息須與考場數據中的考點信息完全一致。
(二)各市應于2016年11月3日派專人(2人以上)、專車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試卷,11月7日派專人(2人以上)、專車將試卷、答題卡送回。
十、考試參考教材征訂
2016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布方式有2種:(1)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下載;(2)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十一、證書領取
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事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報名時選擇“省直審核點”的報考人員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公告。其他報考人員請關注各市證書領取公告(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領取網址及電話”)。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12333-0。
十二、其他
我省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考務部負責。
技術支持電話:0531-66680723
網上支付熱線:4001500800
考試項目負責人電話:024-23447306
附件:全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核及現場確認咨詢電話全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咨詢電話
考區 | 資格審查 (現場確認) 單位 | 辦 公 地 址 | 咨 詢 電 話 |
沈 陽 | 沈陽市人社局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沈陽市沈河區八緯路23號二樓綜合服務大廳報名窗口(沈陽日報社旁,原沈陽市勞動局院內) | 12333-1 |
鞍 山 | 鞍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鞍山市鐵東區莘英路899號 | 0412-5517323 |
撫 順 | 撫順市人才中心考試部 | 撫順市順城區裕城路39號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本溪市人才服務中心考試評價處) | 本溪市水塔路22號 本溪市明山區工字樓小區3號樓 | 024-42808629 024-42896813 |
丹 東 | 丹東市人事考試院 | 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 | 0415-3192768 |
錦 州 | 錦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錦州市市府路68號 | 0416-3872301 |
營 口 | 營口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營口市站前區市府路南99號 | 0417-2856088 |
阜 新 | 阜新市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 中華路東段人力資源大廈側樓三樓 | 0418-2680093 0418-2680056 |
遼 陽 | 遼陽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科 (遼陽人事考試辦公室) | 武圣路171號 白塔區南順城街6號 | 0419-2988300 0419-4121798 |
盤 錦 | 盤錦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科 (盤錦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盤錦市興隆臺區市府路惠賓大街106號 | 0427-2826087 |
鐵 嶺 | 鐵嶺市人社局職稱科 (鐵嶺市人社局考試中心) | 鐵嶺市凡河新區金鷹大廈2樓3號窗口 鐵嶺市凡河新區金鷹大廈205 |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
朝 陽 | 朝陽市人社局職稱科 (朝陽市人社局考試中心) | 朝陽市勞動大廈14樓1404室 朝陽市勞動大廈11樓1106室 | 0421-2638172 0421-2653199 |
葫蘆島 | 葫蘆島市人事考試中心 | 葫蘆島市新區勞動大廈 | 0429-6660751 0429-6660752 |
綏中縣 | 綏中縣人社局職稱科 (綏中縣人事考試中心) | 綏中縣中央路一段12號 | 0429-6111003 0429-6120769 |
省 直 | 遼寧省人事考試局 | 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北街2號 綜合樓B座(考試局辦事大廳) | 12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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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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